新买的助力车,好好地放在楼下过夜,竟然丢了,让张先生伤心不已。但是,他把这个怒火迁到了小区物管的身上,“我交了钱,它就应该赔偿”。
张先生家住城东某小区,这是一个拆迁安置的老小区,原本没有物管,两年前,经过街道协调,大部分业主同意聘请一个物业管理公司来管理小区,张先生也按照自己家的住房面积,缴纳了相应的物管费。
半年前,张先生工作调动,必须要在城北一个单位上班,为了上下班方便,花3000多元买了一辆助力车。因为他所在的小区是一个开放式的公共车棚,张先生怕自己的车被偷,特地买了两把大锁,半年来,他的车在车棚里一直很平安。
但是,5月20日晚,他的助力车却被偷了,被偷的时间还不是夜里,而是晚上9点多,张先生是在19点多把车放到车棚里的,到21点多的时候,他想出去买点东西,到车棚一看,自己的助力车竟然没了。
“当初让我们聘请物管的时候,物管公司就答应我们,每天至少两个保安看好大门,防止失窃,现在我车丢了,物管一定要赔偿。”
值班的上海光明律师事务所南京分所律师许辉认为,业主缴纳了物业费,等于与物管公司签订了合同,物管公司有义务来保护业主的财产,所以物管公司承担责任是一定的。快报记者 朱俊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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