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侃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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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5 月 20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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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特加轶事
  费戈:现居上海。媒体流浪汉一名,当过大学老师,做过日报、周报、电视、杂志,媒体一行基本都干过,但一样都没干好。进入新世纪以来平均每年被自己或者老板炒一次鱿鱼。

  我不太喝酒,几乎没有过喝醉的经历,所以上次去莫斯科公差,回来的时候就显得特别异样,简直成了个标准的俄罗斯酒鬼。直到进机场,我身上还有近4000卢布没机会花出去,因为俄罗斯实在没什么特别的特产可以带。好的漆画盒、套娃、琥珀饰品,一不小心就上万了,而且也不是男人真正感兴趣的东西。最后我只好买了两样东西送人,也给自己留念:好多种的伏特加和好多种的鱼子酱。就着鱼子酱喝伏特加,我想是一种很俄罗斯的口腹之快。

  其实去莫斯科之前,我压根儿没碰过伏特加。对这玩意儿,我所有的印象都来自电影小说。我们这个年龄的人,之所以在进入中学后集体“亲美”,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克格勃。在数不清的电影和小说里———比如007,比如兰博,它一直被刻画为世界上最邪恶的组织。小时候听过的关于克格勃的最可怕的传闻之一,就是它的间谍会在伞尖上装一颗小小的毒珠,在你完全预料不到的时候轻轻扎你一下,你就完蛋了。这个传闻让我在很长时间里对雨伞有一种恐惧感。而克格勃间谍似乎都是嗜好伏特加的。

  莫斯科超市里通常有数十个品种的伏特加,让人眼花缭乱。横挑竖拣的时候,其实我根本不知道各个品牌的好坏,挑的无非是:一,价格;二,包装。有意思的是当时纯凭外观的美感,挑了瓶“俄罗斯标准”牌伏特加,回国后却在某个公关活动上结识了这个牌子的中国区老总,一个高大英俊能讲不错中文的金发帅哥。据说他们其实完全是个新品牌,只不过标榜恢复了门捷列夫———就是那个弄元素周期表的著名化学家当年搞的伏特加配方而已,短短10年间,却已经在美国和不少欧洲国家的伏特加市场占据了一个很大份额。我边听边感叹:你们俄罗斯现在发财真容易啊;帅哥赶紧来个中国式谦虚:还是在你们中国好赚钱……于是碰杯:彼此彼此。

  说实话,喝惯了国酒或者白兰地、威士忌的人,会觉得伏特加根本没有酒应该有的口感和酒香,第一口下去,就像是兑水的酒精。它的喝法也轮不到你闻香细品,就是要一倒半杯,仰脖一口闷,然后去感受胸腹间慢慢加剧慢慢扩散的灼热。我想也就是那种高寒之地的人,需要发明这样一种酒和这样一种喝法,喝完了就一脚踏进冰天雪地里去。所以我两杯下肚,就壮着胆子跟帅哥老总说:这种无色无臭的酒,我真怀疑你们在中国有多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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