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9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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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5 月 18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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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就注册个房产中介?
门槛太低,涉嫌广告欺诈的“瑞居”抗风险能力遭市民质疑
  快报昨天报道了“南京瑞居不动产经纪有限公司”涉嫌广告欺诈后,记者了解到,这家公司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注册资本只有3万元。业内人士表示,这个注册资本虽然符合了公司法的规定,但是房地产交易作为一种相对比较特殊的行业,这一最起码的“资金门槛”还有待提高。

  市民:3万元注册资本是不是太少了?

  看到报道后,去过瑞居中介的市民杜先生也向快报打来电话说,看到很多房产中介公司的注册资本都是10万元“起步”,可这家中介公司怎么只有3万元的注册资本呢?如果房屋买卖人和中介发生纠纷的话,中介有过错,怎么有能力承担赔偿呢?

  记者从南京市工商局白下分局了解到,“南京瑞居不动产经纪有限公司”是今年刚刚注册的,4月4日拿到的工商执照,注册资本为3万元人民币。该分局人士表示,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有限公司的条件是:如果是一个出资人,最好是10万;如果是2个人,可以是3万的注册资本。因此,瑞居中介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业内:应该给老百姓更多资金保证

  “应该说,在南京开一家中介公司的门槛确实低了点。”南京顺驰不动产企划部经理朱一东表示,这也是造成南京房产中介行业良莠不齐的一个原因,像他们公司的注册资本达到了1500万元人民币,就是要给老百姓一个保证,而房地产行业的二手房买卖,一笔房子交易动辄几十万元,万一中介要承担违约责任,几万元的注册资本中介怎么赔呢?房产中介就应该给老百姓提供更多的资金保证。

  广州满堂红置业(南京)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袁小玲也表示,目前北京市对房产中介实行资金监管,若要从事房产中介行业,门槛是“100万元人民币的注册资金”,提高这个资金门槛,就是要让房屋买卖人的资金有保障。像他们南京公司的注册资本是500万元港币,这个资金就是为了提高公司自身的抗风险能力,目的就是要让房屋买卖双方“放心”交易。

  律师:行业特殊,建议提高资金门槛

  “的确如此,房地产行业是个相对特殊的行业,在门槛上要有所提高。”南京市熙典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罗利军说,现在的担保行业注册资本是200万元、典当行业是500万元,因为它们是特殊行业,门槛相对比较高。房地产行业呢?

  市场房价这么高从客观上反映了房子的价值大,出了风险后,一些注册资本少的小房产中介公司,根本无力承担赔偿责任。所谓的“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出现赔偿责任后,也是将注册资本赔完为止,对房屋买卖双方有很大风险。

  罗律师建议说,工商部门可以借鉴北京的做法,提高房产中介行业的注册资本门槛,从而减少资金风险;而房产部门应该要求中介公司交纳一定的“风险保证金”或者“诚信保证金”,以增加市民买卖房屋的抗风险能力。快报记者 尹晓波

  ■报道追踪

  瑞居房地产广告词改了

  工商部门已立案调查

  快报昨天B10版《中介受拆迁办委托收房?》一文见报后,投诉瑞居房产中介公司广告不实的于先生昨天再次联系记者,他说,17日这家公司刊登的广告已经不见了“受拆迁办委托”这句广告词,说明快报的报道起到了效果。记者了解到,南京市工商局白下分局已经着手对该公司是否发布虚假广告进行“立案调查”。

  广告词没了“受拆迁办委托”这句话

  “看看这家房产中介,15日的广告明明说受拆迁办委托,16日快报记者一去调查,17日的广告就不敢说受拆迁办委托了。”于先生说,这不是广告欺诈是什么?还说什么受白下区拆迁办的熟人委托,不仅糊弄了卖房人,也给政府部门带来负面效应,应该让工商部门好好查查。

  读者张先生致电快报说,房产中介公司收集房源固然没错,但是打着“拆迁办”名号肯定不妥。他之前委托一家中介卖房时,对方也是说受拆迁办委托,结果根本拿不出委托书,结果他还和中介吵了一架,闹得心里很不痛快。

  工商局一旦定性,房产局将网上曝光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我们已经着手进行调查,确定瑞居房产中介属发布虚假广告后,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罚。”南京市工商局白下分局商标广告科童科长告诉记者,如果查实确属虚假广告欺诈消费者的,将依法作出“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的处罚,也就是说,这家中介做的广告费是5000元,那至少要处罚一倍的5000元。

  南京市房产局产权处中介管理科人士也明确表示,只要工商部门查处后定性为发布虚假的欺诈广告,房产部门将在南京市网上房地产的房产中介“不诚信档案”进行记录,进行网上曝光,让房屋买卖双方提高警惕。快报记者 尹晓波

  ■新闻链接

  南京已推行中介“信用保证金”制度

  目前,南京房地产业协会经纪人专业委员会已在房产中介的会员单位中推行“信用保证金”制度。这是一种“讲诚信,树形象,争创无投诉单位”的一种管理形式,信用保证金单位必须是会员单位中取得资信等级的,并交纳2万~5万元的保证金。专委会接到消费者的投诉信,经调查核实,确因中介违反承诺造成消费者投诉的,即启动审议程序,由专委会执行小组向当事人先行赔付。不过,目前这种模式并没有强制要求每家房产中介公司必须做到。

  《中介受拆迁办委托收房?》

  连续报道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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