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台区初中招生办法昨天出炉,实行“免试就近、按学区入学”的方法。方案中特别强调,所有中学招收小学毕业生(含初中寄宿班)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的选拔性测试。所有中学不得无序招生,要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杜绝无序流动和违规招生,不得夸大其辞或对学生作不负责任的许诺。所有中学新生录取后不得分设“快慢班”、“实验班”,并依据录取名册(或小学毕业生招生表)及时申报学籍。
初中招生报名规则
不同情况的小学毕业生,采用不同的报名操作程序。在雨花台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在各就读小学集体进行初中招生报名。
在外区借读的雨花台区应届小学毕业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学校证明、户口簿、房产证(或住房证)等有关材料,回区教育局普教科进行学籍登记。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初中入学在教育局指定的相应的公办初中就读。
免试就近升入学区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三年的学生,初三升学时方具有热点普通高中指标生申报资格。
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招生必须实行按施教区就近、免试入学。应届小学毕业生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房产证)一致。
户籍审定特殊问题处理
户口在雨花台区的毕业生,家庭因拆迁等特殊原因尚未重新购房,应出具相关部门的证明和相关材料,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户籍审核结束后,毕业生户口进行迁移的,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学生入学。毕业生全家无产权住房,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在我区的,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入学。
雨花台区各小学于6月4日到普教科集体报名。所有跨区借读生于4月20日~21日两天携带“借读生回户籍地登记通知单”及户口簿、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和两张一寸照片等相应的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普教科登记。
各初中招生范围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