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宗一多)“我好后悔”,这是一个因盗窃判刑刚过半年的小伙子,再次犯罪获刑时说的话。这名小伙子去年4月曾因盗窃被判缓刑。
江苏沭阳小朱去年因盗窃被太仓法院判刑,法院考虑到情节较轻而对他宣布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然而,他没有把握这个机会,2006年12月,“戴罪在身”的小朱混到了南京,当月2日下午,他和另一个哥们来到秦淮区一网吧,用随身携带的工具撬开网吧内62号、63号电脑主机外壳,窃得256M的内存条4根及两块处理器。警方随后根据网吧的监控设施,迅速将这伙人抓获归案。
日前,法院撤销了小朱的缓刑,结合他以前犯下的盗窃罪进行数罪并罚,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3年,罚金1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