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6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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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5 月 1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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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逛一圈 房子就被前妻卖了
绝症男子无家可归,在房产局嚎啕大哭
  “这是我住了五年的家,今天早上还住在里面,中午回来,居然被卖了!”昨天下午1点左右,身患绝症的刘贵良跌坐在自家门口,他怎么也没想到,一直住在一起的前妻(第二任妻子),上午声称带他“去医院复查,顺便看看父亲”,原来是一出精心策划的计谋。

  离婚后不幸患上绝癌

  今年43岁的刘贵良,原是南钢的一名工人,离婚后带着儿子生活。2000年,他认识了第二任妻子陈淑琴。婚后,2002年在宁工新寓买了一套房子,之后一直居住于此,由于妻子“看不顺眼”刘贵良和儿子,将孩子送到浦口和爷爷一起生活,刘贵良四年都没见到儿子。

  2003年,刘贵良查出患直肠癌,手术后,癌细胞扩散并导致一侧肾脏病变,又患上了尿毒症,雪上加霜,他腰部一直挂着两只瓶子,大小便都需要引流。

  2005年,在妻子的要求下,刘贵良和陈淑琴协议离婚,但并未分割财产,此后两人仍以夫妻名分住在一起。

  前妻实施“夺房计划”

  “他妻子经常大吵大闹,都是为了房产的事。”熟悉他们的周围邻居都知道,妻子一直不愿让刘贵良儿子继承房产,而是想将房产全部划到她的名下。

  疾病的折磨和妻子没日没夜为房产争吵,让刘贵良无法忍受,老实巴交的他竟然违心地和妻子去公证处做了公证,证明购房的款项由妻子所支付。目的只有一个,让妻子停止无休止地争吵。

  “其实根本不是这样,首付的10万元,其中有3万是单位给我的补贴,还有1万元是住房公积金。”刘贵良说,妻子甚至逼着他退掉为儿子购买的12000元婚嫁保险款,也用作了买房,“剩下的就是东拼西凑来的,她还用我的名义在外面借了3万块钱。”

  房子买下来了,夫妻俩共同还贷,然而谁也没有料到,一年之后,刘贵良重病缠身,这时,陈淑琴就已一步步开始了她的“深谋远虑”。

  两人离婚,双方的亲人都不知道。一次,为刘贵良手术风险协议签字时,陈淑琴一直拒绝,刘贵良的姐姐这才知道,弟弟和陈淑琴早已离婚,只是两人还住在一起。“弟弟是个非常老实的人,对她百依百顺,生病以后,连买菜做饭都还是弟弟的事。但只要她能陪弟弟走完余生,我们就很满足了,房产的事我们都不会干涉他们。”

  刘贵良的二姐说,弟弟在南医二附院住院时,都是几个家住浦口的姐姐每天轮番去医院照料弟弟,很少能看见陈淑琴的身影,“她一心想着房产,蓄谋已久了。”

  前妻背着他把房子卖了

  5月13日,刘贵良突然发现自己的身份证不见了,找了一天也没有找到。“第二天晚上,陈淑琴把身份证还给我,说是她把身份证藏起来了,和我闹着玩的。”刘贵良不祥的预感,在昨天上午得到了证实。

  “她一早就说要陪我去复查,复查完后,还打了辆车,说要陪我去看看我住在浦口的父亲。”刘贵良没有多想,跟陈淑琴一同去了浦口。

  “把我送到父亲家,她转脸就没影了。”刘贵良越想越不对劲,接着离开父亲家回到南京,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自己的钥匙再也打不开自家的门锁。“家具已经被她找人搬光了,防盗门锁也被换了。”接着,刘贵良见到了“新”房主。

  原来,自己的家已经被陈淑琴卖给了别人,相关手续正在进行中。

  前妻不见了,栖身成问题

  “这是我自己的家啊,早上我还住里面呢,怎么现在说不是就不是我的了呢?”绝望的刘贵良发疯般地找东西撬锁,惊动了派出所民警,民警制止了他的失控举动。

  昨天下午,记者陪同刘贵良去南京市房产局调看资料,原来的房产证上有刘贵良和陈淑琴的名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昨天上午,陈淑琴已经带着公证书,来此申请办理了夫妻房产更名手续。工作人员表示,公证书上写着购房的款项由陈淑琴支付,房屋的产权归陈淑琴所有,并有刘贵良的签名,因此房产局准予办理,更名、过户手续正在进行中。

  而刘贵良表示,原本应该各持一份的公证书,被陈淑琴藏了起来,他手中没有公证书原件,而他所记得的公证内容,并没有提到房产权归谁所有,他怀疑是陈淑琴后来加上去的。

  当民警联系陈淑琴电话时,陈淑琴表示她在外有事,不愿配合调查,随后匆匆挂断了电话。面对这一切,刘贵良在房产局办公室里大哭起来。

  “我一辈子为什么这么坎坷?”刘贵良用力拍着自己的头,不停地自问。他说,虽然绝症在身,但他毕竟还要生活,这样一来,他连仅有的栖身之地都不知在何处了。

  房子究竟还有没有刘贵良的产权,陈淑琴的做法是否合法,民警表示将对此事进行调查后,再做定论。

  见习记者 王觅 马晶晶

  (杨先生报料奖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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