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陈英 通讯员 李克强 杨恬)近日,南京税务检查人员在对一家企业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企业所得税少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23万余元。
税务人员发现由于企业印花税及企业所得税均为核定征收,企业会计将两种税的计税依据混淆,均以主营业务收入为计税基数,而没把企业的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加入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基数,使得企业所得税少申报,最终造成了偷税的严重后果。税务人员提醒,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中“收入”的范围要比印花税核定征收中“收入”的范围大许多,弄错了概念就会使计税依据不准确而错误计算应缴税款,造成偷漏税款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