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王先生上午到江宁某楼盘看房,谈好价格是3900元/平方米,下午他带着1万块钱来订房,怪了,同一套房子已经涨到了5100元/平方米———这就是近来盛传的“南京楼市2小时暴涨1200元”的消息。先不论这个消息是否准确,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南京房价“同一天”或“同一周”不同价的现象比比皆是,许多买房人都有过亲身经历。
不过今后,这种事情不太容易发生了。记者昨日从物价部门获悉,南京即将严格推行普通商品房价格“一套一标”制度,通过公示将房价相对“稳住”。
目前,物价部门已制订了一系列具体举措。文件一出,各大售楼处的标价牌就将“变脸”。
每套房子都要标价
“我想看看这儿的房子,请问价格怎么样?”记者昨天下午来到新街口附近某售楼处。“每平方米均价12000元。”工作人员回答。“那45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多少钱?帮我算一下。”“那不一定了,得看你买的是哪个楼层的,朝向是往哪儿的,都不一样……”问了半天,记者还是雾里看花,但一个总体印象是:不同楼层之间的差价,每平方米少则几百元,多则两千多元。
“既然如此,所谓‘均价’又是什么意思呢?”记者追问。“均价其实是物价局批的,我们根据核准的中准价测算出来的。”对方回答。随后记者看到,在该售楼处的确有一张“明码标价表”,不过标注的正是均价以及大概的一些楼层单价。
而根据物价部门的要求,类似上述标价今后均不符合规定。正确的做法必须是“一套一标”,并由此做到“一房一价”。即所有买卖或有偿转让的房屋,必须按照室号逐一明码标价,标明×楼、×单元、××室、面积、公用分摊建筑面积、单价、计价单位、总价以及有效时段等。例如,某普通住宅楼盘共有300套房源,再像以前那样只标个“均价××元”行不通了,必须将300套房子每一套的价格及相关事项都标注清楚。
杜绝“同一天不同价”
业内人士认为,实行“一房一价”的最大好处,就是能杜绝“2小时房价涨1200元”这样匪夷所思的现象———每套商品房的价格一旦公示,就在相应的时期内有效。按照物价部门要求,楼盘平均售价及每一套房屋的售价在确定后,开发商必须及时向物价部门备案,经批准后作出公示。也就是说,如果上午看房是3900元/平方米,下午交订金变成了5100元/平方米,那么消费者完全有理由与开发商“理论”并向有关部门投诉。
“这也是稳定房价的一个办法。”业内人士认为,南京的房价节节高升,固然与供求关系、成本上升等因素有关,但不可否认的是,其中也有人为因素。开发商的涨价理由五花八门,有的是“上午我们弄错了价格”,有的是“周边楼市行情涨了”等等,消费者只有叹气的份儿。
销售中准价意义不大
根据省物价局要求,今后各地物价部门必须督促开发商把商品房价格的“一套一标”规范贯穿于开盘、销售始终,并要督促开发商做好商品住房价格及其楼层、环境、朝向等价格差的制订,并做到标价、售价一致。
业内人士认为,上述规定“有利于增加透明度”。现在物价部门核准的是整个楼盘的销售中准价,但是对消费者来说,不可能买下整个楼盘,只能是其中一套或者两套,所谓的中准价对普通老百姓指导意义并不大,他们只关心自己所买的那套房子价格应该是多少。再加上现行作价办法还对楼层、朝向、环境等差率作出规定,虽然要求差价“正负和为零”,但普通买房人根本无从测算究竟是正是负。这样一来,所谓的指导价反而成了开发企业玩价格游戏的“合法外衣”,最迫切需要知情权的消费者却不得而知。
效果如何还得看落实
据了解,目前南京已经制订了“一房一价”的相关规定,并将在发文后严格推行。上海、成都、苏州、无锡等地已经先行实施,对稳定房价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不过,“一房一价”怎样真正起到效果也面临着考验。根据某些地区的实施情况,一房一价不能“一标了事”。首先,在市场经济情况下,商品房价格适当波动也属正常,开发商也有个营销策略问题,所以,一套房屋的标价有效期应该怎样确定,这尚需研究;其次,对消费者而言,不可能天天都到售楼处盯着价格表,如果开发商今天换个价、明天又换个价,那么“一房一价”就有点流于形式了。所以,“一房一价”能否取得效果,关键还要看怎样落实。
快报记者 郑春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