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郑春平)江苏2008年普通高考方案获教育部批准后,已于今年4月份进行了学业水平测试(通常被成为“小高考”)。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昨日就全省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作出了详细规定。
江苏原高考方案共8门科目,2008年新高考方案共10门科目,新增两门科目,但为了不增加考生负担,新的收费标准从低从严制定。总体收费水平持平,从226元调整为230元,只增加4元钱。其中,高考统考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考试,报名费为每人20元,考试费为每门26元,5门共150元;学业水平测试必选科目考试,技术课程(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原来收费为26元,先下调为20元,其他科目每门15元(共4门)。
物价部门同时规定,高考统考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信息技术考试新标准自2008年开始执行;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自2007年开始执行,试行2年,有效期满后,需按规定重新办理核批手续。开设学业水平测试收费后,原高中阶段综合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