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30日B8版刊登《夫妻俩蒙受不白之冤,誓要公交公司给说法》一文,引起了公交总公司相关负责人的高度重视。公交总公司分管客运服务的刘书记、47路公交车所在的第三客运部负责人钱主任专门来到报社解释此事。
钱主任说,经调查,杨先生4月24日拨打投诉热线,25日该投诉被转到客运服务部。25日下午,工作人员就拨打了杨先生的电话,想要核实情况,可联系不上杨先生。随后又多次拨打杨先生所留电话号码,都无人接听。随后,记者与杨先生取得联系。原来,杨先生24日投诉时,留的是办公室电话。巧的是,次日就搬办公室了,电话号码随之更换,但杨先生并未告知。钱主任说,“这是一个小误会。无论如何,耽误这么多天才给杨先生回复,我很抱歉。”杨先生也很满意公交公司的处理。 见习记者 张淑娟 快报记者 解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