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开始执行的《处方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严谨“天书处方”、医生开处方必须统一用药品通用名等。在该办法执行的第一天,记者对南京多家医院进行探访发现,“天书处方”并未绝迹,用药品通用名开处方的规定也没有执行到位,有些医生在开处方时仍然使用商品名。
■探访
“天书处方”未绝迹,医生开方还用商品名
医院一:某省级医院
科室:急诊耳鼻喉科
现场:昨天下午,记者到达后,挂了一个急诊号,见到医生以后,表示想开治疗过敏性鼻炎的药物。医生直接在“临床诊断”一栏写上了“鼻炎”,并开了一张处方,其中一种药物为氯雷他定。记者询问氯雷他定是什么药物,医生回答,“就是常用的开瑞坦。”专家点评:
1、处方中开的药物氯雷他定是通用名,其商品名为开瑞坦。这一点符合《处方管理办法》中“医生开处方必须统一用药品通用名”的要求。
2、根据《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应在开处方后的空白处须画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医院二:某二级医院
科室:急诊内科
现场:记者以拉肚子、感冒为由,挂了该院的急诊内科号。一中年男医生简单询问了症状后,在处方上开了三种药物,字迹潦草。他指着第一个药物说,这是左沙,是治疗拉肚子的,左沙是商品名,前面括弧里是它的通用名;第二个药物是一洲清开灵,是治感冒的;最后一个是复方对乙酰氨酚片,这是通用名,它的商品名就是日夜百服宁。
专家点评:
1、药品名称、使用方法字迹潦草,难以辨认。
2、处方中的药物名称是通用名和商品名共存。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医生开处方必须统一用药品通用名。
3、复方对乙酰氨酚片的规范提法应该是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
4、没有在开处方后的空白处画一斜线以示完毕。
医生:
“一药多名”哪能都记住?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对于新执行的《处方管理办法》,南京各医院正在对医生进行紧急培训,要求医生苦记药品通用名,字迹清楚。但不少医生反映,这个规定的本意是好的,但具体操作的难度比较大。
南京一家医院的陈医生就非常苦恼。他说,再有经验的医生也不敢仅凭经验就在处方上开药,药品名更换得太快,而且一个药品有很多商品名。那么多商品名,哪能都记住?比如,头孢曲松钠是一种抗生素,在同一个通用名下,这种药物不同产地、不同药厂的商品名却有罗氏芬、丽珠芬、菌必治、菌得治、抗菌治、康力舒等20多个。“看来,今后我们要花时间来背药品的名称了!”陈医生说,但一些药品的通用名冗长难记,有的甚至多达20个字,这需要一段时间熟悉、适应。
一位医生还表示了自己的担忧,他说,目前各家医院同一通用名的药品都有很多厂家生产的,临床医师和药剂工作人员都喜欢用药品的商品名或商标名来区分不同厂家生产的药品,现在虽说规定医生开处方只开通用名,那么药剂工作人员到底该给患者选用哪家企业的药品?又如何保证划价收费的药品与药房发出去的是同一厂家生产的药品?
医院:
执行新规要有个过渡期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规定,除了医生书写处方必须写通用名外,一家医院同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产品,多出来的品种必须“踢出局”。但南京几家医院的负责人均表示,目前还不可能在5月1日做到这一点,执行这个规定还需要有个过渡的时间。
针对这样的现实情况,南京多家医院目前也采取了应对举措,比如有的医院在门诊医生的电脑系统里,将通用名放到了前面,用括号在后面加了商品名。有些医院为了让医生熟悉通用名和商品名之间的关系,人手发了一份对照表。
一位专家说,处方书写改成通用名后,可以遏制乱开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医药回扣。但如果不从源头上遏制“一药多名”现象,仅仅只是要求医生使用通用名,还是无法改变“药价虚高”的现状。应该从体制、机制上入手,以真正解决企业自主定价与消费者不能自主选择药品的矛盾。另外,对于一家医院同一通用名的药品只能有两种的规定,专家也认为,不同价格的产品适用不同的人群,如此一来,患者的选择范围就小了。快报记者 张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