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现代快报》等媒体率先报道有关牙膏行业认证情况混乱,引起北京律师李刚的注意,此后他开始与当时被视为权威牙膏认证机构———“全国牙防组”展开公益维权斗争。2006年2月17日,上海律师陈江也以全国牙防组无认证资格,但为牙膏、木糖醇口香糖等9个品牌产品提供所谓的权威认证为由,将全国牙防组诉至法院。
卫生部、认监委、法院有关牙防组资格的争论,随后一次次成为舆论热点话题,一场围剿全国牙防组的战争被从北京推向全国。今年4月30日,卫生部宣布“撤销全国牙防组”。
卫生部4月30日发出公告,决定撤销全国牙病防治指导组(简称牙防组)。卫生部同时将在疾病预防控制局成立口腔卫生处,负责全国牙病防治管理工作。
牙防组难适应发展要求
卫生部公告指出,全国牙病防治指导组是1988年经卫生部批准成立的牙病防治组织。牙防组自成立以来,在大众口腔健康促进、提高群众自我口腔保健水平、基层专业人员培训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公告指出,随着近年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不断强化和行业民间组织的快速发展,牙防组已难以适应卫生事业发展的要求,卫生部决定予以撤销。
新机构与牙防组区别大
牙防组撤销后,原承担的工作由卫生部统一安排,其中群众性牙病预防保健技术工作和有关事务性管理工作,将以委托形式交专业社团或机构承担。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当日说,新成立的口腔卫生处将严格执行国家的认证规定,不参与任何认证工作,“口腔卫生处的工作人员都是公务员,而牙防组的人员都是专家,因为两者体制上有很大区别,口腔卫生处将不会承袭牙防组的工作”。
成立口腔处是巨大进步
昨天,全国牙防组副组长张博学称,取消牙防组后,他和同事仍会在原单位工作,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不会调去口腔处工作。
张博学说,专家们最初的设想是在政府设立一个机构,但当时正处在机构改革的历史时期,牙防组就在这特定时期成立了。如今,口腔卫生处的成立,实现了专家当初的愿望,是巨大的历史进步。
本版稿件由新华社、《广州日报》和《京华时报》供稿
■新闻档案
牙防组认证9产品
从1992年开始,牙防组对9种产品提供了认证。
1.“Crest(佳洁士)”为商标的系列含氟牙膏和牙刷
2.乐天木糖醇口香糖
3.冷酸灵牙膏
4.两面针中药牙膏
5.豹FE牙膏
6.登康三面牙刷
7.狮王细丝特磨牙刷
8.华艾康无糖香口胶
9.魄力无糖香口胶
牙防组生死录
1988年12月:卫生部批准成立全国牙防组。
2002年起:全国牙防组为多家牙膏厂家进行认证。
2005年4月:《现代快报》等媒体曝出牙防组认证有问题。
9月:法学博士李刚状告全国牙防组违法认证。
2006年2月:上海律师陈江状告全国牙防组违法认证。
3月:牙防组承认其认证不具法定权威性。
4月:李刚状告牙防组上级主管单位卫生部。
8月22日:法院建议国家认监委和卫生部对全国牙防组违法认证展开调查。
11月14日:国家认监委与卫生部叫停“全国牙防组”认证活动。
12月:李刚状告牙防组非法认证获赔8.9元。
2007年4月30日:卫生部决定撤销全国牙防组。
■各方反应
律师:不应一撤了之,要明确责任
因质疑全国牙防组的认证资质,法学博士李刚曾多次将牙防组的上级单位卫生部与使用“认证”标志的企业告上法庭。
对于卫生部突然宣布做出撤销牙防组的决定,李刚更希望看到司法部门的回复,“卫生部应追究牙防组从事非法认证活动人员的行政责任,公开对牙防组非法认证收入的调查情况,而不是一撤了之”。
牙防组被撤销后,其违法认证15年所带来的民事责任由谁承担?卫生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五一长假结束后,5月10日,卫生部将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就相关问题作出详尽解答。
厂家:“佳洁士牙膏”将尽快换包装
到昨天为止,部分佳洁士包装上仍有牙防组的认证标志。
佳洁士公司一名工作人员称,目前市场上带牙防组标志的佳洁士包装都是老包装,牙防组昨日被取消后,他们会尽快把牙膏包装换成没有牙防组标志的包装。
北京最大的超市连锁店———京客隆超市采购中心张经理说,商场采购时并不关注行业认证,而更重视产品是否经过质量监督局、卫生监督局的认证,这两份认证报告才是具有官方保障的。
消费者:“权威机构”影响产品可信度
北京消费者张女士昨日称,对于牙防组突然遭撤一事,她的第一反应:是否有关牙膏存在质量问题,“现在出现问题的产品很多,没出事之前各种认证都齐全,出了事认证又不管用了”。
张女士说,她对牙防组的认识也是从几年前的广告上得来的,当时印象中它是牙膏行业的“权威认证机构”。但现在看来,一些“权威机构”认证的可信度值得怀疑。
正在选购牙膏的苏先生称,近年来假冒产品有泛滥之势,认证安全、食品安全事件常常出现,“牙防组事件肯定会让老百姓对所谓‘权威机构’形象大打折扣,甚至引发对产品安全的信任危机,我们希望政府能做好产品技术认证、安全认证的把关”。
■牙防组敛财路
“不给钱,牙防组就不给认证”
由于没有经费来源,全国牙防组存在十多年间一直与企业投入有所关联。牙防组成立之初即是由牙膏工业协会提供资金赞助。
牙防组这样成立
1988年8月下旬,全国各地七八十位口腔专家集聚北京,强烈要求卫生部增设一个牙病防治的专门机构。但是出于精简机构考虑,没有设立政府机构,而是成为卫生部领导下的非官方组织,由三个层面的人员构成,一是在职的卫生行政官员;二是口腔界的专家;三是牙防工作者。
全国牙防组的专职人员为两人,1992年开始对口腔保健用品进行认可和推荐,并为此成立了一个专家评审委员会,由部分全国牙防组成员和几大口腔医学院校从事口腔保健用品研制及临床验证工作的有关专家组成。
评委会根据生产厂家或单位要求,在自愿合作的基础上,按照我国有关口腔保健用品的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并参考国外的一些标准对一些口腔保健用品进行了检测和质量评审。
牙防组这样认证
作为首家获得认证的国外品牌,佳洁士牙膏所属的宝洁公司共支付认证资金约1200万元,其中1000万元捐赠给牙防基金,其余费用则用于几十名口腔专家做检验、临床、认证。乐天(中国)食品有限公司也承认,每年给牙防组赞助费就有10万元。
据牙防组官方网站显示,全国牙防组共对宝洁等9家公司的口腔用品进行了认证,在认证过程中,企业需要提供少则数千元,多则数万元乃至上百万元的试验费用。而通过认证后,相关企业则需要给牙防基金会提供“捐赠”。相关企业透露:“不给钱,牙防组就不给认证。”
1994年,牙防组在企业支持下成立了牙病防治基金会,获得了新的融资渠道。许多企业纷纷以现金和实物等不同形式投入资金,很快,基金会的资金从1000万就积累到2000万。
■“围剿”牙防组
快报率先揭露牙防组有问题
2005年4月5日,《现代快报》曾刊发快报记者何晔的文章,在全国率先揭露牙防组违规认证的问题。
牙防组只有两张桌子
《现代快报》当时报道称,当年3月14日,记者发现全国牙防组的办公室,竟设在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内一幢标为“学生宿舍”的老楼里。全国牙防组的办公室十分简陋,只有两张桌子、两部电话、两台电脑和两个办公人员。
全国牙防组张博学主任称,到目前为止,各家机构对牙膏功效的认证标准都不一样,因为全国还没有有关牙膏功效认证的法定标准。全国牙防组只接受企业送上来的产品样本,而不在市场上随机抽样。
张博学承认,认证需要一些“实验费”,由企业负担,少的几千元,多的要十几万元。
一位业内人士称,一支120克装的牙膏的成本大概在0.48元左右,而售价往往要好几块甚至十几块钱,一些大品牌牙膏每年的广告宣传费用就要超过一亿元人民币。
法学博士三告牙防组
2005年6月,清华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律师李刚在新华网上看到《现代快报》等 媒体的报道后,随即到民政部网站上查询有关认证情况,并惊讶地发现,全国牙防组并未在此登记。随后他又到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认监委)的网站上,查询认证机构的名录,也没有牙防组的踪影。
李刚从2005年7月11日至11月21日,针对牙防组向认监委进行投诉,并三次诉诸法院,要求认监委“履行法定职责,查处牙防组的非法认证活动”。
2006年11月14日,北京市朝阳法院宣布,认监委与卫生部共同做出了要求“全国牙防组”停止开展口腔保健品认证活动的处理决定。
国家认监委与卫生部表示,“全国牙防组”所暴露的问题是《条例》实施前由于认证工作多头管理、政出多门所造成的。《条例》实施后,“全国牙防组”应顺应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进行调整、规范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