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9版:中国关注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为扶持一个招商企业,强关多家企业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7 年 4 月 30 日 星期
上一期  下一期  
 
    论坛 博客 推荐  
为扶持一个招商企业,强关多家企业
安徽六安规范市场变成制造垄断,“执法队”多次殴打商贩造成恶劣影响
  今年初,安徽省六安市下令关闭城区所有屠宰厂,并对进入城区市场的生猪产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农村所有定点屠宰厂都未能获得准入,致使农村猪肉无法进城销售,全市屠宰企业中仅允许招商引资企业———西商集团的生猪产品在城区销售。

  为了阻止经营户销售农村屠宰厂的猪肉产品,六安市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和西商集团雇佣包括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在内的所谓“执法队”参与执法,多次殴打商贩,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

  政府发文设立“准入制度”

  2005年8月,六安市政府招商引进肉类加工企业西商集团。双方签署投资协议约定:“市政府在其投产后,关闭城区内其他生猪屠宰厂,确定西商集团为唯一生猪定点屠宰厂,并严格肉品市场准入。”

  2006年12月6日,西商集团投产。为了兑现诺言,同年12月27日,六安市政府办公室发文,关闭了六安城区原有的3个合法屠宰厂。

  随后,市政府还发文设立了“准入制度”。2007年1月,六安市制定的《六安市城区生猪产品流通管理办法》规定,“对进入本市城区市场的生猪产品实行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对在本市城区市场销售生猪产品的屠宰加工企业,必须向市商务局申请登记备案,经审查报市畜禽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符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资质条件的进行登记备案后方可入市销售。”

  生猪经营户赵松海等告诉记者,市政府出台流通办法4个多月来,对全市所有依法成立的农村定点屠宰厂都不予市场准入审批。

  据六安市金安区食品公司负责人介绍,这个公司从事生猪定点屠宰已有10年,为政府代征了5000多万元税费。现在,市政府强行关闭了公司在市区的两个屠宰厂,造成60名职工全部下岗,加之退休职工165人无生活保障,企业100多万元的资产被闲置。

  “安全准入”还是“审批准入”

  农村定点屠宰户们反映,农村定点屠宰厂依法设置,猪肉都经过严格检疫、票印齐全,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猪肉流通条件,为什么政府要限制进入城区销售呢?

  六安市商务局市场运行科负责人宗翔说,流通办法的制定,主要是依据《安徽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第25条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制度、追溯制度和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六安市裕安区商务局一负责人气愤地说,这是对法律断章取义的歪曲!《安徽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市场准入是指产品质量的安全准入,并不是规定从农村到市区销售需要进行准入审批。

  企业“执法队”横行市场

  农村生猪经营户们告诉记者,自流通办法出台后,他们就不能进入城区销售了。否则,就会遭到西商集团雇佣人员的殴打和市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的处罚。

  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区分局查明,4月18日6时,个体屠宰户陈茂周、金永贤等4人到百花市场送猪肉,西商集团雇佣人员对陈茂周等4人送的“非准入销售猪肉”进行收缴,遭到陈等拒绝,双方发生冲突,均有受伤,其中陈茂周背部被西商的协管员连砍3刀,造成轻伤,凶手已被刑拘。

  据裕安区分局治安大队队长金建民介绍,从此案的调查情况看,市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和西商集团聘用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粗暴管理市场,是导致此案发生的直接原因。参与此案的11名西商集团聘用人员中,有8人被公安机关处理过,有的是刑满释放人员以及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今年以来,已发生多起协管员殴打致伤生猪经营户事件。

  “新华视点”记者 王圣志(据新华社合肥4月29日电)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