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朱霞欢 谢刚 记者 常毅)开办了16年的马台街灯光夜市将于5月10日关闭,现有摊点将分流到广东路夜市、汉口西路夜市等地方。
据了解,新模范马路施工后,增加了周边道路分流压力。同时,马台街灯光夜市所带来的交通拥堵、噪音污染等问题也越来越大,有关部门多次接到周边居民的投诉,省、市、区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多次提出相关建议和提案。马台街灯光夜市现有摊位250余户,夜市关闭后,凡是自2006年5月1日起在马台街夜市拥有固定摊位、正常经营并按时缴纳有关费用的鼓楼区户籍的经营摊主(以马台街夜市办公室登记在册名单为准),将分流到广东路夜市、汉口西路夜市,或者就近到鼓楼区尚有剩余摊位的农贸市场继续经营,由区政府提供经营摊位,并在设施租赁费和管理费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
如果摊点不愿接受分流,街道办事处和劳动部门将进行就业指导,安排再就业。符合低保条件的经营摊主,可向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给予享受低保待遇。对愿意自谋出路的经营摊主,由街道办事处通过民政救助的方式,签订救助协议后给予适当的民政救助。非鼓楼区籍的摊主如不愿分流,在签订相应的法律文本后,可以由马台街夜市办公室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