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可以重来一次,于荣柄一定会选择报警。“我错过了做好人的机会。”他悔恨不已。1月16日晚,于荣柄发现一个遭闷棍袭击而昏迷的女孩,他犹豫再三,没有报警,而是偷走了女孩的手机。因为,他是一个“职业”小偷。第二天早上,女孩被发现时已经死亡。
惯偷夜遇昏迷女孩
于荣柄21岁,来自淮安市,“职业”是小偷。在过去的三年里,每到夜晚,他就活跃于南京的大街小巷,专偷电动车和助力车。2004年7月,于荣柄因盗窃罪被判刑一年六个月。刑满释放后,继续干“老行当”。
今年的1月16日晚上,于荣柄在许府巷建设新村小区里,偷了一辆电动车。太顺利,他不想立即收手,把电动车推到小区门口,回头还想再干一票。正当他寻找目标时,忽然听到一声女子的惊叫。叫声很凄惨,在夜里十分刺耳,于荣柄吓了一跳,本能地躲在暗处观望。他依稀看到黑暗中有一个黑影倒在了地上。四周恢复了安静。
于荣柄大着胆子走上前去,用手电筒一照,看见一个女孩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于荣柄问:“你怎么回事,怎么会在这里?”
女孩睁开眼睛看了他一眼,却没有回答,只是发出低低的呻吟声。
于荣柄上前扶起她,但是女孩根本站不住,只好又将她放下来。于荣柄问:“你是不是喝酒了?”女孩仍然不回答。
于荣柄怀疑女孩是生病了,他用电筒向四周照了照,发现离女孩不远处有一根粗木棍、一个头花和一串钥匙。
于荣柄怕女孩冻着,就干脆自己坐在地上,将女孩搂在自己的怀里,用纸巾帮她擦去汗水和鼻涕。接着,于荣柄发现女孩躺着的地方太潮湿,又将女孩拖到墙边处,等待女孩醒来。
犹豫再三没有报警
女孩没有任何反应,于荣柄将MP3声音放到最大,塞进她的耳朵,想把她吵醒,但仍然没有成功。
于荣柄感到十分迷惑,再用手电筒一照,发现女孩嘴角流出许多白沫。于荣柄猛地想起那根木棍,女孩一定是被人打晕了。他感到害怕,又泛起一阵怜悯。
“报警!”可是他转念一想,自己是小偷,这样做岂不是自投罗网吗?再说女孩受伤昏迷了,到时自己说不清岂不是惹祸上身?看着怀里的女孩,于荣柄左右为难,“姑娘,我同情你,可我不敢报警啊!”
于荣柄咬咬牙想走,不小心碰到了女孩的手,发现已经冰凉。他把女孩的手放进了她的大衣口袋里,想给她保暖。于荣柄意外地发现她口袋里有一部手机,“职业本能”立刻让他打起了手机的主意。
他对着女孩说:“你再不醒的话,我就把你的手机拿走啦。”没有反应。于荣柄站起来,又问了一句:“你再不醒,我真走啦。”
还是没有反应。于荣柄觉得这样离开很不厚道,但是他害怕警察,迟疑了几分钟,还是走了。临走时,他看了看时间,2点24分。
我错过了做好人的机会
1月18日,警察找到了于荣柄,问起手机的来历。于荣柄顿时慌乱起来,急切地问:“那个女孩是不是死了?”
民警回答:“人已经死了。”
1月17日凌晨5点,女孩被一个居民发现,民警和急救人员到达后,发现她已经死亡,右后脑有钝器击打痕迹,随身物品被抢。
于荣柄张大了嘴巴,然后歇斯底里地说:“完了,完了,我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民警好不容易才让他渐渐平静下来。“我没有杀人,人不是我害死的,你们要相信我。”
经过详细调查,警方基本排除了于荣柄杀害女孩的可能。得知消息,于荣柄松了口气,但很快又低下了头。民警告诉他,接到报警时已经是凌晨5点,距于荣柄离开已经过去了近3个小时。
于荣柄因为涉嫌盗窃罪,已被鼓楼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他悔恨地说:“如果我不是怕警察抓我,我就会报警,她就不一定会死,我对不起她。我错过了一次做好人的机会,这辈子我也无法原谅自己。”
据了解,死者姓胡,与男朋友一起来宁打工,在某茶社上班。她本打算在年后结婚,没有想到刚给男朋友发完短信就被人打了闷棍致死。目前,此案还在侦破之中。(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通讯员 李国田 阿彦
快报记者 吴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