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8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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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4 月 29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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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 该还的钱还是得还
田雪亭
  “明明欠我20万元,但他离婚时却把财产都转给了前妻,到哪去执行啊!”前天,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余淼律师接听快报律师热线时,市民周女士叙述了自己的遭遇。

  据周女士介绍,前年8月份,老朋友胡某找到她,声称正在做一笔大买卖,但手头资金周转有困难,希望能从周女士处暂借20万元,3个月后归还。

  可直到今年3月,胡某都没来还钱。无奈,周女士找到胡某,表示如果他再不还钱,他们将法庭上见。没想到此时胡某却拿出了一份离婚协议书,上面写明,房子等固定财产全部归前妻刘女士所有,而归胡某自己的财产,仅仅是一辆开了七八年的旧车,价值不过一两万元。

  对此,余淼律师表示,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离婚判决对财产分割的处理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但不能对抗其他债权人。也就是说,如果周女士借钱的行为发生在胡某和刘女士正常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话,那么不管其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一旦债权人周女士无法从胡某处执行到财产时,她可以申请将胡某的前妻追加为被执行人。

  快报记者 田雪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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