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落点
虽是例行公事,但最近两个西方国家首脑公开其财产或纳税情况的新闻,仍为中国的媒体所关注。一则是中新社4月25日报道,法国政府公报公布了总统希拉克和妻子贝尔纳黛特的财产清单。一则是4月16日有报道说,白宫公布了美国总统布什夫妇和副总统切尼夫妇的2005年度收入和纳税情况。
官员财产公开及其背后被称为“阳光法”的财产申报制度,是两则新闻不言而喻的信息。
一直以来,舆论都将财产申报制度指为反腐利器。此外,官员财产公开更包含着信息的公共性质。对于法国总统希拉克的财产公示,正是以政府公报形式发布的。而依照法国法律规定,任何公民都可咨询法国政府公报。
为何关注他国的两件“例行公事”?是因为我对将于明年5月1日施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抱有很大的希望。就像人们曾寄希望于《公务员法》能明确官员财产公开申报制度一样,人们同样热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能够完成这一使命。遗憾的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这方面依然语焉不详。而在去年底出台的《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中,甚至明确“领导成员廉洁信息”不应公开。而另一个事实是,在我国,早在1994年,《财产收入申报法》就已经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项目,但这一法案虽历十数年仍“一剑未成”。反腐之任务有多么任重道远,对于官员个人财产公开制度的呼唤就有多么急迫,但愿在公开官员个人财产信息这件事情上,我们很快就能不再是“看别人的热闹”。
(杨耕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