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大股东隐性占用多年的巨额资产,随着沧州化工今天的一纸迟到的公告浮出水面。由于本月已被河北省沧州市中院进行破产立案,沧州化工几无可能从陷入严重债务和担保危机的沧化集团获得任何清偿。
1998年12月31日,沧州化工和沧化集团与工行南环支行三方签署协议,因沧化集团购买沧州化工的热电厂缺乏资金,沧化集团遂以承担沧州化工银行借款的方式取得沧州化工的热电厂,而沧州化工的9470万元银行贷款转由沧化集团承担;1999年12月31日,沧州化工与沧化集团和建行树西街办事处三方签署协议,为的是沧州化工决定收回部分沧化集团所欠公司的款项,但沧化集团资金周转困难,最后决定由沧化集团以承债方式承担沧州化工在建行树西街办事处的借款14500万元。
在以上两份协议签署后,沧州化工进行了相应的账务处理。因此,在沧州化工的账面上不再反映该借款,但银行由于权限所致需要向总行上报批准,因而未作相应的处理,故贷款卡上显示的仍为沧州化工贷款。在此后的几年中,由于陆续偿还了部分借款,截至2006年12月31日,贷款卡上的余额显示为22600万元。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沧化集团已是泥菩萨过河。沧州化工本月12日刊登公告说,沧化集团已接到河北省沧州市中院有关《受理案件通知书》,因沧化集团债权人河北沧州科昱化工向法院申请沧化集团破产还债,沧州中院已决定立案审理。
同时,沧州化工本身也是危机四伏:自有负债 27.27亿元,或有负债26.56亿元;主要资产及子公司股权几乎全部被冻结;目前的逾期担保达20.18亿元, 其中,对已进入破产程序的*ST宝硕及其关联公司的担保就达8.8亿元。快报记者 陈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