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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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4 月 2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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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文物难道不算是文物?
南京城市规划新细则对文物保护提出更高要求,但区级文物依旧是保护盲区
  很少有城市能与南京相比,有着那么多的故事;也很少有城市能与南京相比,历史文化遗存如此丰富。正是因为文化遗存多了,破坏的事就经常发生。不过,从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昨天出炉,里面的一些新条款,对文物保护提出了新要求。但是,对于区级文保单位的保护,仍然是一个盲区。

  历史街区改造

  先让文物部门点头

  按照《细则》,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与文物保护无关的其他工程建设。如有特殊需要进行建设的,必须经公布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并应征得上一级文物管理部门的同意。

  像在明城墙这样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建设,条例明确,必须由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应当征得国务院文物管理部门的同意。

  条例称,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历史文化街区、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以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内进行工程建设,其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征得相应文物管理部门的同意。

  确保地下没文物

  大工程才能动土

  南京的地下埋着不少宝贝,建筑工地上经常能挖到文物,成为破坏历史遗存的主要场所。条例规定,在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内的建设工程,或者位于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外占地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其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在审定前,必须经过考古调查勘探。

  南京市规划局负责人说,目前南京老城内共划分出六大地下文物保护区,分别为石头城遗址区、六朝宫城及御道区、南唐宫城及御道区、明代宫城及御道区、内秦淮河两岸遗存区和晋西陵遗址区。但当年摸底存在缺陷,现在规划和文物部门掌握的地下文保区已不太准确。目前,规划局和文物局正在组织专家重新划定新版的地下文保区,预计上半年能出炉。

  区级文保单位

  依然是保护盲区

  众所周知,文物保护单位有国家级的、省级的和市级的,还有大量的是区级文保单位。

  不过,在昨天的会上记者了解到,新细则中所指的文物保护单位其实是不包括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而在国家的文物保护法规中,对区级文物的保护也是一个盲区。

  一位文物专家昨天无奈地说,对南京来说,区级文物与其他城市相比,要重要得多,而区级文物也是晋级国家、省和市文物保护单位的“候补”。目前破坏最大的就是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如果没有法规保护区级文物单位,实在是一种损失,也应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快报记者 尹海峡

  ■解读

  规划新细则 能给市民带来什么

  ■可以晒到更多阳光 ■开车出行更通畅 ■街道看起来更整齐

  城市总体规划好比是一个城市发展的蓝图,《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就是蓝图“落地”时必须遵循的每一根线条,也是规划局日常审批项目的重要法规依据。

  最新修订的《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8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细则有哪些变化?为什么会有这些变化?市规划局昨天作了解读。

  规划不是想改就能改的

  “纸上画画,墙上挂挂”、“纸上一套,干起来又是一套”,这是不少市民对城市乱改规划的一种讽刺。与老细则相比,新细则更强调规划的严肃性和公开性。

  南京规划局昨天告诉记者,新细则中增加了详细规划的修订程序。其中,对强制性内容需要调整的,必须按照原报批程序报批。规划局负责人说,所谓强制性内容,主要包括容积率、高度、建筑形式、市政六线和文物紫线等。

  此外新细则还明确,经过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修建性详细规划,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以外,规划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

  8月1日后享受更多阳光

  阳光权是近年来市民颇为关注的焦点,新细则特地调高了最小间距标准,更好地优化人居环境。

  据市规划局监督处处长王榕介绍,新老《细则》对楼间距系数的要求不变,即低层住宅、多层建筑、小高层住宅与被遮挡住宅平行布置时,住宅正面间距按照建筑间距系数控制,其最小值在旧区不得小于1.25,在新区不得小于1.30。但具体审批时,建筑间还必须满足最小间距的控制。

  “在新规则中,最小间距增加了1~3米。”王榕告诉记者,从8月1日以后,南京市民将享受到更多阳光。

  市民广场不许随意拉杆线

  市民有一种感受,无论是老城区还是新城区,不少市民广场和公共绿地上空,总是有一些杆线横空跨过,让人看了心里很不舒服。

  按照新细则,在主城、新市区的下列地区禁止新建各类架空杆线:城市主要道路、商业步行街以及已经实施杆线下地工程的其他道路红线范围之内以及两侧建筑退让范围内;市民广场、公共绿地范围内以及周边区域;新建住宅小区范围内和秦淮河风光带、明城墙风光带、市级以上风景名胜区等区域。

  机动车出入口集中设置

  新细则对相邻建设用地的机动车出入口设计提出了新要求。根据规定,相邻用地应当集中设置或者统一设置机动车出入口。机动车出入口与城市道路交叉口的距离,路幅为40米以上的,不得小于80米;路幅为30~40米的,不得小于50米;路幅不足30米的,不得小于30米。

  王榕告诉记者,这一规定仅相对于新建项目而言。老城内许多既有建筑之间,由于历史原因,机动车出入口挤在一起的情况很多。比如新街口的中央商场、东宇大厦与万达购物广场,这种情况只能靠加大交通组织和管理来缓解。

  市规划局法规处处长陈乃栋昨天说,车库出入口集中设置,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减少主次干道的“开口”数,从而让城市交通更通达。

  建筑退让街道更整齐

  每个城市的高层建筑总是和城市道路间保留着或多或少的距离,这个距离是怎样测算出来的呢?不少市民很好奇。陈乃栋解释说,以前盖楼大多按照传统理念,如视觉效果上看建筑越高退让城市道路红线距离越长;或者从安全性和道路拓宽成本上考虑退让距离。

  新细则对建筑高度与退让距离的分界点,从原先复杂的24米、50米、80米、100米4个等级改到24米和100米2个等级。同时,取消“对于城市景观路和其他有特殊要求地段两侧的建筑、设高架桥的道路两侧的建筑、历史街区范围内的建筑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由市规划管理部门在规划设计要点中确定”这一规定,改为针对不同情况先做规划。

  “这样一改变,管理上看似放松了,但城市看上去会更整齐。”陈乃栋说。

  快报记者 尹海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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