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定向增发引入投标式询价机制的试验逐步启动,以进一步规范询价过程的定向增发机制改革重心进一步明晰,而此前所谓定价基准日分类确定、定向增发将降温和公开增发实施绿色通道的传言也不攻自破。
快报从券商投行和上市公司处了解到,不久前,监管部门就定向增发引入投标式询价机制一事,专门组织了一些券商投行和上市公司进行培训。某投行人士透露,监管部门在培训过程中明确指出,定价基准日仍按再融资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执行,不会依认购对象和认购方式予以分类确定;同时,对于再融资办法中规定的定向增发、增发、配股、可转债、可分离债等再融资方式,由上市公司根据情况自行选择,监管部门不会有“舍此取彼”的举措。
快报记者 周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