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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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4 月 2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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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社区看病 可以多报销
参保人员在社区医院就诊,个人自付比例比二、三级医院低15%、25%
陈英
  快报讯(记者 陈英)得了感冒,去大医院看吧,要排半天队,去社区医院吧,又不放心那里的医疗水平。两难之间,使得“看病难看病贵”的症结更加难解。日前,南京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将适当拉开医保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大中型医院支付比例档次,引导参保市民到社区医院就医。

  在社区医院看病比大医院便宜,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如果报销比例再比大医院高,那么一定有更多人愿意往社区医院跑。《意见》中明确要求,参保人员今后在社区医院就诊,可以得到更高的报销比例,其个人自付比例分别比二、三级医院低15%、25%以上。适当拉开医保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大中型医院支付比例档次,从而引导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

  要让老百姓感觉就医方便,在家门口就能看上病,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非常重要。按《意见》要求,原则上每个街道或每3万~5万人口就要规划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根据需要下设社区卫生服务站,还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在财政经费上,今后将逐步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建立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资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社区居民开展慢性病干预、残疾人康复、健康教育以及妇女、儿童、老年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市、区按照辖区常住人口每年不低于3元/人、12元/人的标准补助,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对社会力量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同等标准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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