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中国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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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4 月 24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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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村民 筹款建“豪宅”养巨蟒
广州日报
  广东兴宁市黄槐镇槐东村10多名村民,为了将今年春节前夕在村后一座叫古坑里的小山上捕获的一条百斤大蟒蛇饲养起来,筹款3万多元在捕获蟒蛇的小山上建了一座30多平方米的钢筋混凝土单层小楼,楼内开了天井,为大蟒蛇建了铁笼、水池,种植了茶树及在屋后小山专门挖了一条1米见方7米深土洞直通楼内供大蟒蛇休眠,还从邻镇请来一位捕蛇能人专门负责蟒蛇饲养。

  村民们自以为建“豪宅”给巨蟒居住是保护蟒蛇的“善举”,却遭到许多人的非议。特别是当地林业部门,2个多月来已10多次派出林政执法人员进山动员村民将大蟒蛇放归山林,却一直遭到一些村民反对。

  兴宁市林业局分管林政的卢主任22日接受记者采访时严肃指出:蟒蛇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未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捕捉驯养均属违法行为。

  据《广州日报》

  村民收养的大蟒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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