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帝梁家辉2002年底涉嫌醉酒驾驶,在香港红磡海底隧道与一辆城巴相撞,意外发生后,梁家辉殴打巴士司机泄愤。司机声称遭梁狂打导致脊椎骨移位,并向梁家辉追讨赔偿金高达350万元,但梁家辉只肯赔偿4万多元,该案件于19日开审。
城巴司机:
脊椎骨移位已经失业
遭到梁家辉殴打的城巴司机庄培坚称,殴打案发生在2002年11月9日,他受伤之后,一直接受治疗至翌年1月初才正式上班。但在2003年1月17日,他驾驶巴士时看见一辆私家车没刹车向他驶过来,他连忙将车刹停,令他整个人往前冲,身体被安全带扯住,伤及背部旧患,令他感到非常痛楚,坐立不安。
经医生诊断后,证实他脊椎近盆骨处,有一节脊椎骨移位,突出一节,压住神经线,医生指有关伤员是遭人袭击造成,并非意外导致。随后,庄一直接受物理治疗,至2005年5月,物理治疗师指出庄难以完全康复,他不能再担任司机工作。几日后,庄培坚遭城巴解雇,自此他一直失业。
梁家辉:
并未“殴打”司机背部
给梁家辉辩护的律师黄锦燊指出,梁家辉承认袭击了城巴司机,但只拳打了对方脸部一下,接着轻轻地袭击了对方背部一下,根本没有可能将事主的背部打至现时的伤势;在警方当日的口供里,城巴司机从未向探员投诉曾遭梁家辉狂打十拳之多,另在裁判法院控罪书中,亦没有提及殴打司机背部。
城巴司机庄培坚则反驳,案发当日,他曾向探员提及遭梁家辉袭击背部,但探员没有写下该部分证供,他事后曾就此事向香港警察投诉科及警监会投诉办案的探员失职。在法庭上,庄培坚向梁家辉追讨赔偿金350万元,但梁家辉只肯赔偿4万多元。
醉酒驾车
梁家辉曾被判两罪
梁家辉当天在女助手陪同下出席聆讯,整日坐在旁听席上,聚精会神听取证供。
香港警方资料显示,该车祸发生于2002年,案发当时约在凌晨时分,梁家辉驾驶私家车,途经香港红磡海底隧道九龙入口时,与一辆城巴及另一辆私家车发生碰撞,事主庄培坚下车与梁理论,期间遭梁挥拳袭击其面颊及背部,警方接报到场后,梁接受酒精呼气测试,证实超标近四倍。梁家辉称刚出席了一名友人的生日会,所以喝了酒。
2003年1月在香港法庭上,梁家辉被指“普通袭击”及“醉酒驾驶”两项罪。梁家辉承诺不会再犯,最后被判罚款12000元及吊销驾驶执照18个月。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