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0版:中国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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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4 月 19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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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聚赌赢了钱还抢学生
昨日成都高新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老师当庭翻供
成都晚报
  成都某高校老师谢昆和朋友钟袁恺与几个大学生在茶楼聚赌,不料,赢了钱的钟和谢借口学生作弊,不仅用凳子打砸对方、用烟丝泡水强迫其喝下,并抢走6600元现金和银行存款23000元,还要求一学生再拿10000元钱了事。被抢学生报警后,钟袁恺、谢昆等人被抓获。昨日,成都高新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涉嫌犯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未遂)的钟和谢当庭翻供。

  聚赌5天 老师赢钱挑事端

  2006年7月3日,罗某到成都芳草街派出所报案,称被自己的老师谢昆等人抢劫。据罗某称,他是某高校大一学生,6月28日下午,他与老师谢昆、同学王飞龙、周某以及谢昆的朋友钟袁恺等人到一家茶楼打牌,一直打到7月2日。期间,钟袁恺、谢昆则一直赢钱。后来,罗某便提出改变赌博方式,以新的赌博方式赌了一段时间后,钟和谢嫌赢钱的速度不如之前明显,便称罗某和周某作弊,钟提起凳子砸中罗右手臂,后又从烟盒里抽出4支香烟揉碎后,泡在一杯水里,强迫罗某喝下。随后,钟袁恺叫来在旁边包间里睡觉的学生王飞龙,3人一起将罗某身上的4400元、周某身上的2200元现金抢走,并强迫罗某将卡上23000元存款转到自己的银行卡上。临走时,钟叫罗第二天再拿10000元钱了事。

  7月3日上午,钟袁恺多次打电话催罗某拿钱,下午2时许,走投无路的罗某报了案。随后,警方将三人抓获。公诉机关认为,3人以暴力相威胁,敲诈财物,数额巨大,构成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未遂)。

  当庭翻供 学生主动退赌资?

  高新区检察院认为3人都构成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钟系主犯,谢昆、王飞龙系从犯。钟袁恺和谢昆此前供诉时均承认了抢劫和敲诈勒索未遂的事实。昨日高新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时,钟和谢当庭翻供,钟称是罗某主动退还打牌赢的钱。谢昆称,他一直在劝架,制止钟打人。王飞龙则称,他是被钟通知到场的见证人。钟的代理律师认为,由于赌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非法所得,所以这种抢不应当以抢劫罪论处。审判长宣布将择日宣判。

  据《成都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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