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本月16日开始执行的药品降价,发改委已连续采取了23次药品降价行动。公众早就对这种效果寥寥的降价措施产生“审美疲劳”,但有关部门却依然乐此不疲,原因何在?
我国药品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形式。在医药逐渐市场化之后,只有少量药品被纳入政府制定价格的药品目录,而通过降价,发改委修订政府制定价格的药品目录,把由其控制的药品数量从1500种左右扩大至2400种左右,所占市场份额高达60%。
通过降价,发改委成功地增加了所能控制的药品数量。而降价没有效果又成了进一步降价以扩大政府定价药品范围的最充分理由,正是通过这种喋喋不休的降价,发改委悄悄完成了自身权力的扩张,成了最大赢家。这就意味着,通过市场竞争调节药价的机制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被行政调节机制所替代。这无疑是一种危险的倾向,因为行政调节容易导致市场的畸形、权力寻租等诸多弊端,而这些又会反过来推高药价。
在药品调控过程中,另一个大赢家是国家药监局———它悄然完成了注册审批权的集权。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大力推行药品标准由“地标”转“国标”,把几乎所有的注册审批权都收归到国家药监局手中,产生了高度集权而缺乏监督的局面,权力寻租的空间被拉大。
于是,发改委在前面实施药品降价,国家药监局紧接着就为那些欲改头换面的药品“美容”,爆出了一年接受1万多种新药申请的大丑闻。而所谓的高价新药,又为虚高的药价加了一把火。
药价之所以降不下来,根源并不在于药企,而在于流通过程的批发、零售环节缺乏竞争,腐败盛行,活跃的医药代表通过与医疗机构的勾结抬高药价,谋取暴利。在部门利益的影响下,一些部门却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不作为。比如损害患者利益的大药方、大红包等问题,卫生主管部门始终难有作为。北京某卫生部门甚至公开说接受红包与受贿是两回事。如此为医疗腐败辩解,红包屡禁不止也就在所难免了。
面对药价调控因部门利益等因素受阻的困局,建议决策层从制度设计层面入手,打破部门利益的藩篱,使调控从部门利益的束缚中走出来。否则的话,再严厉的调控措施也难以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