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见习记者 马晶晶 记者 陆鸣)“我在车站做保洁整整6年了,可物管公司突然就不要我了!”昨天下午,市民马女士有点想不明白,给快报打来了电话。
马女士才40岁出头,可看上去倒像50多岁。“保洁工作是粗活,日晒雨淋的,怎么可能细皮嫩肉!”马女士说,她原本是六合区玉带镇的农妇,没有工作,后因丈夫来南京打工,也跟着进了城,后来在长途东站干起了保洁员。
“头几年,干满一个月只有300元工钱,后来换了新物管,工资是每月600元。”工资翻番,工作量自然也变大了,马女士负责长途东站停车场的露天保洁。工作时间从早上6点到下午6点,干三天歇一天。
“每天5点多我就要起床,天没亮就去车站,到了中午,带去的饭菜已凉,就着一杯热水边吃边喝,直到傍晚时分,一天的工作才算完。”马女士说,“尤其是大冷天和大热天,最苦最累!”
上月21日,马女士突然被叫到物管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对她说:“你明天不要来了,工资给你结到月底。”马女士询问突然辞退有无补偿,物管表示只能将工资结到月底。
物管办公室一位负责人说,之所以作出辞退决定,是因为马女士工作带情绪,多次顶撞上司,且与其他同事无法和睦相处。该负责人还表示,马女士并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保洁员其实是钟点工,他们是按单个工作时间付酬的,因此有关劳动保险、辞退后的补偿金诸事,他们无法负责。
南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12333服务热线一位工作人员说,马女士所反映的工作状况与钟点工迥异,其与雇用单位实际已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在马女士被辞退时,物管公司起码应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金,由于物管公司的做法已与相关劳动法规相违背,因此他建议马女士将此事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劳动监察部门实地查处后,会责令劳务双方补签劳动合同,相关社会保险事后也会被责令补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