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9版:民权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我们占道经营是为了引起城管注意”
· 保洁员遭辞退 补偿金没着落
· 看着违建被拆刘女士放心了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7 年 4 月 19 日 星期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保洁员遭辞退 补偿金没着落
陆鸣
  快报讯(见习记者 马晶晶 记者 陆鸣)“我在车站做保洁整整6年了,可物管公司突然就不要我了!”昨天下午,市民马女士有点想不明白,给快报打来了电话。

  马女士才40岁出头,可看上去倒像50多岁。“保洁工作是粗活,日晒雨淋的,怎么可能细皮嫩肉!”马女士说,她原本是六合区玉带镇的农妇,没有工作,后因丈夫来南京打工,也跟着进了城,后来在长途东站干起了保洁员。

  “头几年,干满一个月只有300元工钱,后来换了新物管,工资是每月600元。”工资翻番,工作量自然也变大了,马女士负责长途东站停车场的露天保洁。工作时间从早上6点到下午6点,干三天歇一天。

  “每天5点多我就要起床,天没亮就去车站,到了中午,带去的饭菜已凉,就着一杯热水边吃边喝,直到傍晚时分,一天的工作才算完。”马女士说,“尤其是大冷天和大热天,最苦最累!”

  上月21日,马女士突然被叫到物管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对她说:“你明天不要来了,工资给你结到月底。”马女士询问突然辞退有无补偿,物管表示只能将工资结到月底。

  物管办公室一位负责人说,之所以作出辞退决定,是因为马女士工作带情绪,多次顶撞上司,且与其他同事无法和睦相处。该负责人还表示,马女士并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保洁员其实是钟点工,他们是按单个工作时间付酬的,因此有关劳动保险、辞退后的补偿金诸事,他们无法负责。

  南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12333服务热线一位工作人员说,马女士所反映的工作状况与钟点工迥异,其与雇用单位实际已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在马女士被辞退时,物管公司起码应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金,由于物管公司的做法已与相关劳动法规相违背,因此他建议马女士将此事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劳动监察部门实地查处后,会责令劳务双方补签劳动合同,相关社会保险事后也会被责令补交”。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