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9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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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4 月 17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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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带头盖违建?
居委会办公楼扩建引来居民不满
陆鸣
  居民:小区公共场地土地使用权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居委会岂能占用?

  居委会:社区合并后,原有办公区域面积太小,扩建居委会办公楼也是为了替老百姓办事呀。

  居民:街道在小区内建居委会办公楼,却没有任何手续,政府部门带头盖违建房,这个道理如何能说通?

  街道:我们并不是盖房,只是对原有房屋进行装修,所以无需建房手续。

  一个多月来,丹凤街尖角营29号大院内,围绕合并后的大石桥社区居委会办公楼能否建、怎么建,小区居民和新街口街道办事处、大石桥社区居委会之间针锋相对,由于双方立场不同,居民多次与工程建设方发生冲突,阻挠工程进度。记者调查后发现,这处由新街口街道办事处出资建设的3层居委会办公楼并无相关建房手续。

  居民:街道带头盖违建

  前天下午1点左右,丹凤街尖角营29号小区大院内挤满了人,20多名居民情绪激动,在他们身后,是一栋正在建设的楼房,粗大的毛竹架高高竖立。由于居民的坚决阻挠,工人停止了手头工作,110民警随后赶到……

  “社区刚刚合并,人员增加,办公区域狭小,所以我们才在这里扩建居委会办公楼,建办公楼也是为更好地替居民们服务,你们不应抵触!”赶到现场的社区居委会负责人不时向居民劝说。

  “小区早完成了房改,我们居民都是小区业主,根据《物权法》,小区公共场地土地使用权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居委会无权占用!”居民王老汉回应说。

  “现在的居委会办公楼是街道出资兴建的,可却没有任何建房手续,街道带头盖违建,这个道理如何说得通?”一位女士说。

  扩建办公楼是好是坏

  居民们说,一直以来,老的双龙巷居委会在尖角营29号大院内办公,但只是一栋面积有限的水泥平房,去年底,双龙巷居委会和附近的大石桥居委会合并,办公人员增多,于是新街口街道决定在原有的双龙巷居委会办公地点上,翻建居委会办公楼,范围不但向周边扩张,而且建成后的办公楼将是一栋三层、300多平方米的楼房,原有房屋大半拆除。

  “小区场院原本就狭小,扩建的办公楼与居民楼相对,彼此间距只有4米多,对小区居民的出行构成影响,万一出现意外,消防车、急救车进出也成问题。”居民们表示。

  “小区完成房改后,虽然当时的双龙巷居委会仍在小区场院内的平房办公,但我们考虑到居委会也是为居民办事的,所以没有提出异议,可此次的扩建确已严重损害了居民的权益!”居民王老汉说。

  对于居委会扩建办公楼是否履行了相关手续,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均称,办公楼是街道出资所建,居委会并不了解。

  街道说法自相矛盾

  昨天上午,新街口街道办事处民政科的蔡科长说,扩建办公楼的手续均在分管领导那里,而领导正好外出了。

  而街道经济科的刘科长则表示,办公楼用地是街道租用玄武区房产经营公司的,此次施工其实是“对原有房屋予以装修”,所以并无相关手续,也无需相关手续。刘科长说,民政部门对居委会办公面积有相关规定,合并后的居委会办公面积应与增加的办公人员数量相匹配。

  而玄武区房产经营公司下属的丹凤街房管所则明确表示,上述房屋决非街道租用,“是他们自己的”。

  办公楼扩建未报批

  玄武区建设局规划科负责人说,扩建居委会办公楼必需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新街口街道并未向建设局申请,由于近日群众反映强烈,他们对此事也有知晓。

  为何街道办事处会违规建房,建设局这位负责人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从申办到下发,需要一定的时间,其间建设部门须根据相关建设规划要求予以审核,同时,办理建设工程许可证也需要相当的费用。

  快报记者 陆鸣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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