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发生纠纷,出现一些突发事件,这些苦于无证而无从解决的情况以后将有所改变,14日下午,在重庆解放碑步行街,巡警三队的十余巡警帽子上都安上了摄像头。据悉,佩戴摄像头巡逻在重庆尚属首次。
巡警装上“电子眼”
“民警采用摄像头主要是便于及时取证和自我保护。”渝中区公安分局巡警三大队刁队长说,事情的真相到底是怎样,事情的经过是怎么回事,民警到底是怎样办案的,这些都将被当作证据被摄像头完整地录下来。
据了解,从今年4月5日开始,渝中区38个单位的民警和巡警共配备了100余套摄像设备,每台价值6000元左右。刁队长称,民警在处理市民纠纷的时候,只要轻轻按动按钮,就可以录下整个事实过程,将事件双方所说的话和所做的事情全部真实地记录下来,对于解决纠纷有很好的作用。同时,以前一些民警在巡逻时受伤,有了摄像头后,对民警也起到一个保护作用。
摄像头案件有望展播
据杨姓巡警介绍,他们头右边佩戴的摄像头重不到50克,形状似一个微型手电筒,即使戴在头上24小时,也不会有任何负担。与摄像头相连的是一台佩戴在腰间与手机差不多大小的DV机,连接DV机和摄像头之间有一个控制开关,只要一按动按钮,就开始录像和录音,可以录制近一小时。据介绍,对于一些实况记录,他们还将制作成短片放到《110在现场》上传到网上和电视栏目,通过纪录片的形式让更多市民明辨是非,汲取教训。
处理突发事件才准启用
摄像头拍摄会侵犯到市民的隐私吗?刁队长解释道,由于摄像头并不会随意拍摄,因此不存在侵犯隐私,他们只有在处理一些需要取证或者争执较大的社会纠纷时,巡警才会启用摄像头,佩戴摄像头处理事件是一种处理常规案件的非常手段。
虽然只是在尝试阶段,但是处理的案件都很成功。对待市民的个人隐私问题,只要对案件没有直接关系的,警方有责任帮其保密。
[个案]
摄像头揭穿打人耍赖者
“快看,这是你先动手打人的画面。”4月9日晚上8点,在渝中区公安分局巡警三队执勤过程中,一起由争抢座位引发的纠纷,在出勤民警杨扬佩戴的电子摄像头的监控下顺利地解决了。
据了解,民警到现场的处理过程中,双方争执不下,王某用木凳将对方打伤。在民警上前制止时,又耍横诬赖警察打人,让周围过路群众围观,引起不良影响。在现场证人的指认时,他也一口咬定是对方先动的手。但是在看过民警佩戴的摄像头录下的画面后,王某不得不乖乖赔偿受伤者的医药费,承认自己的错误。据《重庆商报》
民警头戴便携式摄像头进行巡逻。刘嵩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