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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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4 月 1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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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了朋友妻 他吓得光身逃走
吴杰
  王大民回家一看,朋友和老婆竟然“有一腿”。为了泄恨,王大民暴打了朋友一顿,还用手机拍下了他的裸照。最后,朋友写下一万元的欠条,光着身子狼狈逃走了。近日,建邺区检察院经过调查,认为王大民的目的在于泄愤,事后没有威胁奸夫要钱,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发现朋友和妻子有奸情

  今年3月22日,因为六合的工地上突然有事停工了,在此打工的王大民就来到了建邺区双闸村,他的妻子郭琴独自住在工厂的宿舍里。晚上10点左右,王大民到了妻子的宿舍门口,为了给妻子一个惊喜,王大民事先并没有打电话告诉妻子自己要来。

  王大民敲门,郭琴来开门。门一打开,王大民就傻了。他看到自己的朋友李章华正穿着棉毛衣裤,抱着衣服站在房间里。愣了一会,38岁的王大民扑向43岁的李章华一阵暴打,李章华不敢还手,跪下来反复说:“我对不起你这个朋友!”郭琴也跪下来说:“我对不起你,老公!”

  王大民打了一会,让李章华跪在地上,把事情的经过写下来。李章华就在纸上写:“我不是人,对不起朋友,做了对不起朋友的事。”王大民脑子很乱,问李章华怎么处理。李章华说:“我愿意补偿你。”然后写下“愿意补偿一万元”。

  朋友光着身体逃走

  写完之后,王大民怒气又起来了,拉着李章华又要打,结果一把拉下了棉毛裤,发现里面没有内裤。王大民大怒:“你还穿什么衣服啊!”说完到厨房拿了一把刀,逼迫李章华脱光了衣服,用手机拍下裸照。这时李章华已经吓得说不出话来,王大民暂时怒气降了,就叫了一声:“滚!”李章华衣服没敢拿,光着身体就走了。

  李章华回去后,他21岁的儿子李明知道了这件事。李明多次打电话给王大民,但是王大民基本不谈钱的事情,而是要求和李章华见面解决问题。3月26日,李明再次打电话给王大民谈钱,王大民说:“你就带五万来见我。”第二天,王大民只看到了李明,没有见到李章华,就没提钱的事情,而是要求见到李章华。李明走后,民警将王大民抓获。

  不构成敲诈勒索

  王大民说:“我就用手机拍下来,是想报复他,准备给他老婆看,让他丢人、出丑。”王大民表示,补偿一万元是李章华提出来的,后来李明多次打电话谈钱,王大民并不对钱感兴趣,而是要求和李章华见面。

  王大民告诉检察官:“要五万元钱是气话,我没有想要李章华一分钱。我就想要和李章华、李明见面,让李章华跪在我的面前,把他和郭琴的关系当着他儿子的面讲出来,让他在儿子面前出丑,叫他在儿子面前永远抬不起头。”检察官分析,写欠条是李章华在自知理亏的情况下单方面的选择,并不是被王大民所逼的结果。之后李明多次与王大民电话联系,试图说服王大民用钱解决问题,但是王大民均没有要钱的明确说法,而是提出要见李章华。最后见到李明后也没有要钱,还是要见李章华。

  另外,王大民殴打李章华,并拍下裸照,是王大民在极端气愤的情况下对李章华的一种羞辱,与李章华写下“愿意补偿一万元”欠条没有因果关系。因此,建邺区检察院对王大民做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通讯员 建钟

  快报记者 吴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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