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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4 月 14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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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妇女 救助站受辱投诉无门被逼疯
东方今报
  2003年9月,钱包丢失的河南妇女薛宝玲及其男友王建国被南宁市救助站收容,薛宝玲多次遭受救助站保安猥亵,副站长称“手插进阴部不算强奸,十次八次都不算啥”。上诉无门,薛宝玲被逼成了疯子。状告南宁民政部门至今仍没有结果,王建国希望本地律师援助。

  钱包被盗,河南妇女救助站里饱受凌辱

  2003年9月,时年40岁的薛宝玲同男友王建国到南宁开凉粉店。9月4日,两人从陕西铜川南下,两人装钱的皮包途中被盗。9月9日晚10时,两人摸到了南宁市救助站。

  在救助站里,王建国住在一楼,薛宝玲住在二楼。9月13日夜,20岁的男保安马兴发3次只身进入薛宝玲所在的住室,对薛宝玲进行了令人发指的猥亵。

  薛宝玲在2003年是这样向记者描述的:“夜里12时左右,我们3个女的刚躺下,马兴发就进来了,他用胳膊死死顶住我的喉咙,一只手伸到我下身乱抠。我竭力反抗,他威胁我说,在这里掐死一个人不算什么!”猥亵持续了10多分钟。

  凌晨2时,看了黄片后的马兴发欲火难耐,又跑到二楼。薛宝玲蜷缩在角落,仍被马拉出,又是长达20分钟的蹂躏。

  凌晨4时许,马兴发又进入房间。用王建国的话说,这一次薛宝玲最遭罪,她身上的血不是滴下来的,而是马兴发的手带出来的……

  事件发生后,王建国多次报案,均被救助站阻止。南宁市救助站的一名副站长劝王建国:“手插进阴部不算强奸,别说一次,十次八次都不算啥。只要你们不报案,不通过媒体,你们提出的任何要求我们都答应你。”2003年9月15日,救助站和保安公司给了薛宝玲1800元,打发二人回了河南。

  因在救助站受凌辱,加之屡次受到阻止报案的惊吓,薛宝玲回河南后,半夜里不时发出尖叫,浑身发抖,说有人在卡她脖子、摸她。一个多月后,王建国带着薛宝玲再次前往南宁,要求救助站给予治疗。

  百般推托,事发地法院拒不受理

  这一次,两人在信访部门的安排下,前往南宁市公安局报案,马兴发随后被抓获,此时距案发已一个多月。不料,救助站拒绝给予薛宝玲治疗。

  后来,在南宁市信访局的协调下,薛宝玲被送往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精神病院,诊断结果为:重度抑郁症,中度焦虑症,建议立即住院。因救助站拒绝支付医疗费,薛宝玲住院27天后被赶了出来,从此断了药。

  2003年12月9日,薛宝玲向南宁市新城区(后改称“青秀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南宁市民政局、南宁市救助站支付医疗费、生活费等损害赔偿费用。12月15日,南宁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理由是:“起诉人的请求属于单独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应当以行政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条件。”

  2004年1月13日,南宁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以强制猥亵妇女罪对保安马兴发提起公诉。2月10日,马兴发被新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对此,王建国在相当长时间内都不知情,“直到4月7日去新城区人民法院起诉南宁市民政局、救助站和保安公司时,才得知审判早就进行了”。

  再次受辱,薛宝玲的精神彻底崩溃

  2004年3月24日上午9时许,王建国带上信访局的介绍信,领着薛宝玲,再去南宁市民政局要求食宿和治疗。

  王建国和薛宝玲被挡在门口,南宁市民政局局长徐邦兴站在四楼骂:“你不是能告吗,那咱们就通过法律渠道,法院判多少我们双倍给你,你到法院去啊!”

  民政局门口很快聚集了上百名群众,民政局于是拨打了110报警。王建国回到民政局门口,薛宝玲已经不认识他了,“尿顺着裤腿往下流,一脸惊恐,手舞足蹈,到处乱跑,嘴里喊着,我没有犯法,我没有犯法”,薛宝玲从此成了一个疯子。

  4次鉴定无果,上诉之路依旧漫长

  为方便照顾薛宝玲,也为了名正言顺地替薛宝玲打官司,铜川市民政局于2005年8月19日给王建国、薛宝玲办理了结婚证。当时,铜川市民政局要求王建国写一份“坚决不离婚,照顾薛宝玲一辈子,直至自然死亡”的保证书,王建国毫不犹豫签了字。

  2007年3月14日上午,一脸胡茬的王建国牵着双手被布条捆住的薛宝玲走进了《新民周刊》编辑部,薛宝玲的喉部不断发出“咿唛噢……”的声音,听起来令人毛骨悚然,两人身后跟着薛宝玲70岁的母亲,拉着他们的行李。

  薛宝玲“胖”得走形,王建国说,这是长期服用精神病药物以及营养不良的浮肿反应。采访期间,薛宝玲一直低着头,目光呆滞,面部肌肉僵化,唾液不断从口角流下。

  王建国说,从2003年到现在,薛宝玲做了4次省级鉴定,“他们就是不认可”,此次到上海是应南宁市保安总公司的要求,到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给薛宝玲做司法鉴定的。

  显然,被告方在使用“拖延术”,不知道这次的鉴定结果出来后,对方又会怎样节外生枝。

  王建国说,他非常感谢广西司法部门给予的帮助,但他同时也明显感受到了他的代理律师已经承受了很大的压力,他现在最大的希望就是想得到本地律师的援助。“我知道我的要求有点过分,无论律师还是自己每去南宁一次,肯定都需要上千元的费用,这笔费用我又拿不出来。”同时,由于薛宝玲的身体状况决定了他一刻也离不开她,很难分身去司法部门寻求帮助。

  据《东方今报》

  王建国:证据充足,法院就是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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