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6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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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4 月 13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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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旬老汉 娶了个“逃跑的新娘”
六旬新娘要求先分财产再离婚
周鹰
  “既没办酒席,又没有同居,这张结婚证怎么就有效了呢?”前天下午,92岁的董盛昌(化名)老人右手拄着拐杖,左手扬着结婚证走进了玄武区法律援助中心。他怎么也不明白,自己66岁的妻子怎么一领完证就玩起了失踪,老人提出离婚,妻子却要与他“分割财产”。

  矍铄老人走进援助中心

  前天下午,玄武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处来了一位神采奕奕的老人,虽然手持拐杖,但行动自如、说话流利。接待员请老人坐下后,才发现老人的耳朵不怎么灵光,可当老人看工作人员写出的提问时,连老花眼镜都没用上。

  老人掏出一本大红的结婚证,对接待人员说:“我和那个老太婆一没办酒席,二没有同居,这样的婚姻怎么能算数?”老人说着说着情绪就开始激动起来。

  “老人家,领了结婚证在法律上就是夫妻了,和酒席、同居没有关系,结婚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愿的行为,要想解除婚姻关系,只能按照法律程序来办,光生气也没有用!”工作人员解释道。

  刚领完证,65岁新娘跑了

  这个叫董盛昌的老人见接待员没有弄清他的意思,着急地将自己的遭遇一古脑说了出来。董盛昌年轻时供职于一家县级卫生单位,一直没有寻觅到“另一半”。退休后,他拿着不菲的退休工资,住在城北90平方米的房子里。为了生活便利,他就雇了个钟点工,平静地过了近30年。

  去年6月,一位邻居对董老说:“每天在固定的时间等着钟点工上门,多不方便!半夜想喝口水都得亲自起床,不如请个住家保姆。多花两个钱,生活上方便多了!”说着“隆重”推荐了一位镇江的65岁寡妇秦阿娟(化名),还说保姆家在外地就不容易“开溜”。董老觉得邻居说得在理,便辞了钟点工,改请秦阿娟24小时照顾自己的生活起居。

  秦阿娟一来,洗衣、采购、打扫卫生……样样应付得游刃有余,做饭也非常对董老的口味。可没过几天,秦阿娟跟董老提议:既然两个人都是单身,不如去领个结婚证,这样可以名正言顺地照顾董老,还能帮他省点开销。老人欣然答应,7月6日就和秦阿娟领回了结婚证,没想到领证的当晚,秦阿娟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提出离婚,妻子要分家产

  生活一下子失去了照料,董老有些不知所措,虽然生活上还可以找钟点工帮忙,可是自己才当新郎,新娘就玩起了失踪,还是让他觉得非常窝囊。他通过“介绍人”的指路,多次亲自赶往镇江,要求秦阿娟回家,可对方一会说要照顾儿孙,一会说农忙时家里缺人手,总是以各种理由拒绝回宁。

  无奈董老只得向对方提出离婚,没想到对方似乎早有心理准备,笃笃定定地说:“我已经找过律师了,咱俩要想离婚,你的房子得卖了分我一半钱!”董老一下子懵了,“卖了房子,那我住哪?”“你不是还有一半钱吗?全部给我,住到镇江来,我照顾你下半辈子!”董老这才发现,一纸结婚证,套住了他一套房子。后悔又气愤的董老回到南京,就急着找到了玄武区法律援助中心。

  董老月收入4000多,当然不符合法律援助对象的条件。不过,玄武区法律援助中心还是建议董老找位律师,向法院起诉离婚。房子属于董老婚前财产,秦阿娟无权提出分割要求,但去年7月到现在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分给秦阿娟一部分。玄武区法律援助中心还提醒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单身老人,对待自己的婚姻问题也要慎重,谨防骗婚。

  通讯员 陈建飞 实习生 韩勇

  快报记者 周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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