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8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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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4 月 13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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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前夫还债 我真想不通
  ■律师在线

  陈女士昨天打进热线咨询法律专家:“我最近与丈夫协议离了婚,不久后,前夫的一个朋友将我与前夫一起告上法庭,要求归还9万多元购房借款,法院判决自己与前夫一起还债,我真想不通。”

  江苏南京金恒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张保强律师解释说:《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按法律规定,该女士应当为其前夫所欠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除非该女士有证据证明,该笔债务是前夫与人恶意串通,或者是用于前夫个人挥霍,或是违法活动的欠款。快报记者 宗一多

  [今日在线]

  仇海军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在线时间 9:30~11:00 电话:8478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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