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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4 月 12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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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业不宜作为支柱产业
时寒冰
  国务院参事任玉岭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们现在片面强调房地产拉动经济的功能,忽视了对居民住房的保障功能。特别是把房地产作为支柱产业提出来,使其居住功能弱化,创利和寻租的功能被强化,导致房地产成了追求GDP与创造政绩的行业。

  (4月10日《京华时报》)

  按照经济学上的常识来判断,支柱产业应该有相当的独立性,但房地产正是一个缺乏独立性的行业,需要依附于其他产业上才能发展。比如,房地产项目的设计由设计单位完成,工程建设由建筑施工企业完成,需要大量的银行贷款。倘若离开相关行业,房地产业就成了空中楼阁。支柱产业还必须能提供足够多的就业机会,但《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2004年末,全国共有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5.9万个,就业人员仅158.5万人,平均一个法人单位提供二十几个就业机会,实在是低得很。税收更是衡量支柱产业地位的一个重要标准,尽管我国房地产行业存在着严重暴利,尽管这一行业集中“培养”了大批富豪,但在国税总局公布的2004年度中国纳税500强企业排行榜中,前300名内没有一家房地产企业。而且,支柱产业的发展不能损害民生和其他行业的发展。而房地产领域存在的让建筑企业垫资现象,既导致了建筑业高负债率,也因房地产企业拖欠工程款衍生出诸如拖欠民工工资这样的社会顽疾。

  更重要的是,近年来房地产领域较为普遍的官商勾结、囤积居奇、哄抬房价等行为,加剧了政府解决住房这一民生问题的难题,房地产业的形象因此变得一片狼籍。上海市委所属网站曾征求市民对房地产是否应该继续作为上海市支柱产业的意见和看法。民意调查结果显示:“对上海房地产现状的指责声音占了相当比重,几乎可以用‘骂声一片’来形容。”不久,媒体便披露,在上海市第11个五年规划中,房地产业要淡出支柱产业地位。

  事实上,世界上大都把建筑业而不是房地产业作为支柱产业。2005年的经济数据显示,在国民经济的20个行业中,建筑行业排名第五,领先于采矿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等14个行业。建筑行业增加值从1978年的138.2亿元发展到2005年的10134亿元,年均增长17%。建筑施工行业就业人数达4000万人左右,占全部非农产业就业人员的12.4%。建筑施工行业每年为国家创造300亿美元左右的外汇收入———这点更是房地产业所不能相比的。

  诚如任玉岭所说,把房地产作为支柱产业,“创利和寻租的功能被强化”,一些地方政府正是利用这一点,明目张胆地对抗中央调控政策,鼓吹、纵容房价上涨,以推动GDP上涨,累积自己的政绩。所以说,房地产业不宜作为支柱产业,建议有关部门对其地位重新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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