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7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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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4 月 12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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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惊魂:大树差点砸趴房顶
顾元森
  快报讯(记者 顾元森 见习记者 袁阳) 前晚,下关区二板桥254号的陆某一家经历了惊魂一刻:一家三口正在睡觉,一棵大树突然倒下砸在房顶上。“大树砸到电线缓冲了一下,要不然他家的平房就被砸扁了。”邻居说。

  记者赶到现场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已经将树木分段锯断,放在空地上。距陆某的平房东侧七八米处,有一棵大树只剩下约5米高的树干,直径约30厘米。“这棵树有四五十年了,中间都空了,才倒下来的。”附近居民程先生说,“你看,一共四根电线,被大树砸断了两根。”

  房主陆某说,朦胧中,听见屋顶“轰隆”一声,想开灯看个究竟,可没电了,出来看到长达10余米的一截树干连同硕大的树冠,压在自家平房屋顶,陆某急忙喊起妻儿,跑出屋外。

  由于两根电线被砸断,附近300多户居民家中断电,距事发地不足百米的二板桥派出所也遭了殃,电脑没法用,值班警察只能用电话联系相关人员,处理警情。

  事故发生后,供电部门赶到现场紧急抢修,2个多小时后,恢复供电。下关区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所工作人员表示,因为情况紧急,他们立刻联系工程队来处理,但此事并不属于他们的管辖范围。根据南京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现有居民区内的绿化应该由居民区管理机构统一管理。而绿化部门表示,这棵树不属于行道树,也不属于绿化部门。

  江苏天茂律师事务所高宏伟律师表示,在确认是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下,大树所属的产权单位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如果查产权单位界定困难,应找大树所属的管理单位,实际上绿化部门承担着居民区树木的管理责任,因此绿化部门应承担相应责任。

  (程先生报料奖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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