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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4 月 12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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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城人行道 不得窄于4米
尹海峡
快报讯(记者 尹海峡)人行道宽度必须满足行人通行的安全和舒畅,老城内新建道路人行道不得窄于4米。记者昨天获悉,南京市建委正式编制完成了《南京市城市道路交通工程设计和建设管理导则》,对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最小宽度都予以明确。按照《导则》,如果道路要开辟公交专用道,得同时满足道路单向机动车道至少两条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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