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二斗
判三缓五
令人关注的一棍子打死“强奸嫌犯”的刘二斗故意伤害案件(快报于4月9日进行了报道)终于尘埃落定。昨天下午,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刘二斗故意伤害罪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赔偿死者家属7万元。
判决后几秒钟,刘二斗的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
他眼圈红红地接受了判决
死者父亲刘圣林:
我该原谅“仇人”吗?
他也有孩子需要照顾
苦寻:
被救女子依然没有出现
昨天下午1点35分,距离开庭还有一个多小时。刘二斗的母亲、哥哥邵卫强和嫂子就在新北区人民法院13号法庭前等候着,但他的女友小程并没有来旁听。而在他们前面走进法庭的,就是死者刘某65岁的老父亲和两个哥哥。
作为被告人和被害人的两方家属,虽然在事发后5个月里,他们曾多次因民事赔偿坐下来调解,但这次“碰面”,他们彼此没有交谈。邵卫强带着母亲和妻子继续在门口等待。刘父等三人则选择在旁听席左侧最后两排的角落坐下来,面对前来采访的媒体,他们大多选择了沉默。
在等待刘二斗审判结果出来前,邵卫强很紧张。之前他曾了解到,刘二斗如果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罪名判刑的话,那很可能是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如果是这样一个结果,他会觉得寒心,因为他一直认为,弟弟刘二斗的行为是挺身而出,见义勇为。刘二斗的母亲没有说话,不过当距离开庭时间一点点接近,她不断地探头向被告人出口张望着。
马上就要开庭了,但被救者李花(化名)始终没有出现。
庭审:
刘二斗没为自己辩护
14点40分,刘二斗走进了法庭,他仔细看了旁听席。他看到了他的亲属,也在旁听人群中找到了一位满脸沧桑的老人,他猜那就是刘某的老父亲。对于李花的不露面,他并不感到意外,“自当天事发后,就再也没有见过她。她也没有来看望过我和我的家人,我也不问她要钱,也不希望她做些什么。”
法庭上,检方以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对刘二斗提起公诉。刘二斗的辩护律师以过失伤害致人死亡为其辩护。到底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还是过失伤害致人死亡,在2月1日和3月19日的两次公开开庭中,两方曾做激烈的辩论。
此次由于是第三次开庭,审理程序很快,公诉方和被告人律师也没有提出新的证据和异议。然而直到进入法庭辩护环节,刘二斗始终低着头,也没有为自己做辩护。之前他曾告诉记者,是他“自己太冲动,没有考虑好,不应该打刘某,还把他打死,觉得是有罪的”。
宣判:
故意伤害致死罪成立
在休庭15分钟后,刘二斗再次被带上了法庭。他的眼圈红红的,他知道,法院马上就要对他进行宣判了。之前他曾说,他对不起他的两个孩子和女友。
整个法庭很寂静,在等待法官的宣判。当法官宣布刘二斗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名成立时,刘二斗的哥哥和母亲显然有点不相信,母亲双手紧紧地拧在一起。然而刘二斗却显得很平静。”
当法官最后宣判,刘二斗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时,他终于抬起了头,双眼紧紧地盯住法官,似乎不相信这样的审判结果。几秒钟后,刘二斗的嘴角终于露出了一丝微笑。而旁听席上传来刘二斗的哥哥和母亲欣喜的议论。
刘二斗:
我还会挺身而出,
只是可能会多考虑些
死者刘某是河南周口人,4年前就跟随父亲来到常州打工,辗转于常州多个建筑工地。而在接到刘某的死讯前,他老家的亲人已经帮其置办好了婚事,就等年底的时候刘某回家办喜事了。
听到刘某的死讯,65岁的刘父根本不能接受,他和老妻不住地流眼泪。“他是我最小的儿子,人非常老实,怎么会做这种事情,怎么会被人打死?”即使距离事发5个月,老人依然很激动,他双手不住地颤抖,脸颊上的青筋也在跳动。
老年丧子,对于站在审判席上的“仇人”,“我该原谅他吗?”老人深深地叹了口气,“我失去了儿子,但他还有两个孩子啊,我能不能原谅他呢?”
他说,“人已经死了,但有的人还是要活着的!死的要为活的着想啊!”
在民事赔偿上,双方达成了赔偿7万元的协议。老人告诉记者,为了刘某的事情,他们家人已经从河南来回常州4次,包括丧葬费等已经花了2万多了。“他家的条件也很艰苦,我就是向他要求赔更多,他也没那么多钱,而且他也有两个小孩要养。”
这次宣判,他们本不想来,但“还是想看看他”。
对于案发后警方对其刑事拘留,“我根本不能接受,也不能理解,我是做好事,却落到这个下场”。然而“我毕竟是把一个人打死了,我还是有错的”。他说,都怪自己当时没有多考虑一下,考虑是不是要拿棍子去打他,而且是在没有路灯的情况下,“如果我多考虑一秒钟,我就不会去伤害他,就不会产生这样的后果”。
然而对于现在他的罪名,他说,“我不后悔,如果以后遇到不平事,我还是会挺身而出的。”刘二斗说最后几个音节时,已经降低了音量。他想了几秒钟,“以后,我会多考虑一下吧”。
对于刘某的死亡,他觉得很内疚,他说,“等他的亲人不再仇恨时,我一定会多打电话跟老人联系,以后从精神上补偿他们。”见习记者 葛小林 快报记者 朱俊骏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