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意外事故,导致年过七旬的锅炉工刘树奎多处骨折。从2005年6月起,他在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住院281天,总共花费12万多元。由于是临时工,刘树奎工作的企业替他支付了全部医药费。可企业结账的人在办理刘树奎出院手续时,发现账单上的金额有误差。几经查证,是医院电脑系统出了问题,他由此对这家“三甲”医院结算产生了怀疑。
接到患者一方反映后,哈医大一院成立了调查小组,最后形成了题为《关于患者刘树奎医疗过程的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的自查报告,并退还患者住院费用5892.7元。
一般护理:竟然收了278次
[患者质疑]按照一般专项护理记录单,“外固定支架护理”仅19次,但账单上却是278次。
[医院报告]外固定支架护理为“一般专项护理”的服务内容,且为患者提供此项服务,但由于没有及时调整为规范名称,造成了患者收费项目不符合规范现象。退回患者外固定支架护理费共计1390元。
此外,院方报告承认,“止痛泵护理”和“骨科纤维器械使用费”两项收费也有问题,理由与“外固定支架护理”收费相似。
[记者调查]“没有及时调整为规范名称,造成了患者收费项目不符合规范现象”是什么意思?对此,哈医大一院副院长王永晨的解释是:这是因为物价部门不时调整收费项目名称,电脑还没改过来的缘故。
特大换药:逾三成无“依据”
[患者质疑]根据临时医嘱单,“特大换药”共进行14次,但是账单上却收取了129次,共计2695元。
[医院报告]虽与患者本人核实特大换药次数在100余次,但经核实病历,发现2005年8月14日以前的特大换药依据充分,故退还特大换药54次计1382.5元,同时退换药包一次性材料费523.8元,合计金额为1906.3元。
[记者调查]刘树奎出院是在2006年3月22日,如果仅仅是“2005年8月14日以前的特大换药依据充分”,是不是意味着此后7个多月中的54次特大换药“依据不充分”?哈医大一院院长周晋说,换药应该有记录,但有的时候就没有记,或记得不清楚。没有记录,医院就不收费,即使给患者换了,没记录我们也就不收费,给患者退了。但并不等于我们没给他换药。此外,在医嘱中,存在多名医护人员非本人签名等问题。据新华社“新华视点” 记者 李柯勇 王茜
■相关新闻
卫生部:
绝不允许医疗乱收费
综合新华社电 “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卫生部绝不允许医疗机构采取任何形式的多收费、乱收费。”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10日表示。他强调,卫生部对于医疗机构乱收费现象,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特别是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要严肃处理。
针对医改方案进展问题,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方案肯定会吸取各个方面的建议和意见,没有必要担心方案仓促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