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安厅原副厅长许晓刚涉嫌受贿、非法持有枪支案9日下午在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两罪并罚,判处许晓刚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信息日报》今年2月15日刊发的报道披露:有关方面查明,许晓刚有6个情人,许晓刚在庭审时也承认了自己和她们之间的情人关系,6人当中有按摩女、三陪女、夜总会女服务生、女演员等。许晓刚和她们长期保持不正当的两性关系,并将索要的大量钱物送给她们。
托人为情人安排工作
1997年初,许晓刚到青岛开会。他认识了按摩女赵某。此后近3年时间,许晓刚与赵某保持联系,先后在南昌、上海、北京等地约会和发生两性关系。许晓刚还专门找人安排赵某到北京工作,先后给赵某40余万元。
给情人服务的公司拉广告
1998年上半年,许晓刚到北京出差,在天上人间夜总会认识坐台小姐陈某,两人的情人关系保持到2000年6月,许晓刚共给陈某30余万元钱物。陈某离开夜总会后,许晓刚还帮助陈某服务的广告公司联系广告业务等。
帮情人经营服装店
2003年春节,许晓刚与无业女李某在南昌一酒店发生关系。此后,许晓刚帮李某在南昌经营服装店,两人多次发生关系,保持情人关系至案发。许晓刚共给李某200多万元钱物。
与演员交往花费200多万
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许晓刚与当时省内某文工团演员邓某相识,两人在2000年关系有了实质性进展。两人交往期间,许晓刚共给邓某200余万元钱物。
许晓刚在供述中称:“10年时间,总账算下来,花在她们身上的钱物近500万。”
综合
许晓刚在法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