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杭州4月9日电(记者 朱立毅)江西省公安厅原副厅长许晓刚涉嫌受贿、非法持有枪支案9日下午在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两罪并罚,判处许晓刚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法院审理查明,现年56岁的许晓刚曾任江西省公安厅副厅长、江西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正厅级)。1997年至2005年5月期间,许晓刚利用担任江西省公安厅副厅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多次索取、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04.84万元、港币23.15万元、美元7万元、欧元1万元。
法院还查明,1989年至2006年7月期间,爱好打猎的许晓刚先后非法将6支民用制式枪支存放在自己办公室和家中,后又分别存放于朋友处。
受贿和非法持有枪支
公安副厅长判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