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8版:民事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最好的戒酒药是泪水”
· 龙园中路 “瓜子黄杨”遭虫“嗑”
· 100多元的路灯 蟊贼偷去卖三四元
· 为一只MP3 两帮学生“摆场子”
· 私家车“飞”过人行道冲向店铺
· 货车闯单行线 被渣土车逼翻
· 电动车被撞翻司机当场死亡
· 八脚朝天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7 年 4 月 10 日 星期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为一只MP3 两帮学生“摆场子”
秦淮区法院少年庭一季度审结了10件在校生犯罪案件
宗一多
 大讲“江湖义气”胡作非为、参与聚众斗殴打伤学生……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竟发生在一群十六七岁的在校生身上。

  为争座位打伤同学

  今年17岁的黄炳就读于南京市雨花台区的一所高等职业学校。去年9月22日晚,黄炳在乘公交车回学校途中,与同学王某因抢座位一事发生争执。黄炳感觉很没面子,随即到学校门口,将与王某发生矛盾一事,告知自己的“好兄弟”彭某等人。“这还了得,太不给面子了”,大家决定一起帮黄炳出气。由于年轻气盛、好勇斗狠,黄炳带着彭某等6人随后在学校门口堵住王某,二话没说将王某打倒在地致其轻伤,同时黄炳在殴打过程中,还强行逼迫王某下跪。

  南京秦淮区法院于日前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黄炳等3人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中专学生发生争执持刀械斗

  今年17岁的南京一所学校中专学生蒋韦在去年4月7日下午,看中低年级同学陈某随身携带的一款MP3,于是上前要求借过来听几天,见陈某不“买账”,蒋韦提出要约个地方比划比划。于是,蒋韦纠集了军军等人(均另行处理),陈某一方则纠集了张某等人(均另行处理),双方约定在南京市甘露巷附近干一场。在随后双方的打斗中,军军持刀砍伤陈某的腰部。经南京市公安局法医鉴定:陈某腰部损伤构成轻伤。案发后,蒋韦赔偿给陈某医药费2500元。

  庭审中,蒋韦当庭悔过。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 ,缓刑2年。

  一季度三十名在校生犯罪

  记者在被评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南京市秦淮区法院少年庭了解到,管辖秦淮区、白下区、雨花台区少年案件的该少年庭,今年一季度共审结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4件54人,其中在校生犯罪共计10件30人,全是团伙或者是聚众作案。

  该少年庭副庭长葛岚法官表示,需要教育部门加大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和宣传力度。(文中涉案学生均为化名)

  通讯员 秦少李

  快报记者 宗一多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