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戴凡 记者 鲍铭东)记者从南京市自来水总公司获悉,根据市物价局《关于南京市2007年自来水价格调整的通知》精神,自4月1日起,南京市居民生活用水的到户价上调0.2元/吨,但供水部门收益据称只占零头。
据介绍,此次水价上涨的主要部分是污水处理费(0.1元/吨)和水资源费(0.07元/吨),而由自来水总公司收取的供水价格仅上调0.03元/吨。四类用户水价调整后,综合平均供水价格上调0.322元/吨,自来水总公司的综合收益也只有0.038元/吨,只占零头。水价上调从4月1日开始实施,即从4月1日起第二次抄表后开始按新水价缴费。
据介绍,南京市目前供水价格水平在省内排位较后。以生活用水为例,调整后南京市1.12元/吨的供水价格在十三个省辖市中排名仍居第十二位,远落后于省内其他主要城市。供水价格与南京市相邻的扬州市1.35元/吨相比低了0.23元/吨,与镇江市1.31元/吨相差0.19元/吨,和供水价格最高的城市苏州相比,差距达到0.24元/吨。
根据《南京市城市供水“十一五”规划》,南京市自来水总公司还需斥资约20亿元兴建和完善城市供水基础设施,资金缺口巨大,由此将形成新的固定资产约10.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