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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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4 月 10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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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要有执照才能“收破烂”
街头收旧人员难道要“下岗”?有关单位拟对他们进行培训
陶维洲
 快报讯(见习记者 陶维洲)一辆三轮车、一杆秤、一块招牌,这三样东西往往就构成了一名收破烂人员的全部行头。不过从下月开始,光有这套行头可能就不能“收破烂”了。从5月1日起,由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六部门公布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将开始施行,废品回收必须取得营业执照才能进行。

  新规要求,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而记者了解到,南京市场上流动性的收破烂人员基本上都没有营业执照。“事实确实如此,因为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的一个重要前提是经营者要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南京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收废品人员的流动性非常强,所以工商部门只对一些固定的收购站发放营业执照,流动人员则还是管理的盲区。

  那此次《办法》的出台,是否意味着这些街头流动的收破烂人员将要集体“下岗”?南京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负责人吴凤岐说,但流动收购人员群体庞大,构成复杂,要完全禁止不太可能。据不完全统计,南京市流动收废品人员约有2万-3万人,而且多为外来人员。“今年,趁着《办法》的出台,我们要重提培训上岗制。”吴凤岐说,通过培训让收废品人员掌握基本的再生资源回收知识,同时收购人员佩戴资格证上岗。

  南京市供销社有关人员则告诉记者,该市正在根据《办法》拟定南京市的地方实施细则,并将于近期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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