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薛林)六合区雄州镇山北村村委会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在农田里盖起了灵堂,让村民迁出祖坟把骨灰寄存在灵堂里。消息传出后,立刻遭到村民的质疑:村委会有什么权力占用农田私盖灵堂?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前天,记者来到山北村看到,村头一条河堤边的水稻田里,正在建设约100平方米的平房。村民告诉记者,这个平房就是灵堂,为砖木结构,还没有封顶。一粉刷外墙的瓦匠说:“施工了好长时间,估计还有几天就能完工。”
对此,山北村一些村民很有意见。一位姓朱的村民说,听老人讲,他们的祖辈原是浙江人,几百年前就移居到山北村定居,“现在村里突然要把我们的朱家祖坟从农田里迁出来,骨灰全部存放在灵堂里,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昨天,记者采访了山北村委会吴姓负责人。吴某说,从去年底开始,村里把朱家祖坟地立为复耕项目,这是一件好事。考虑到朱家坟地占地有好几十亩,有几百个坟,村委会研究决定,在河堤与农田之间,盖一个灵堂,把坟地迁出的骨灰存放在灵堂里。
“盖灵堂,确实没有经过民政部门批准。”吴某承认说,他们将暂时把灵堂工程停下来,等手续完备再继续施工。
雄州镇分管殡葬工作的一位副书记也表示,山北村委会擅自建灵堂是错误行为,必须立刻停工。
南京市殡改办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农村建灵堂必须先经区、县殡葬管理部门批准,而后要经过南京市殡改办的审批,否则属于违规行为,必须立即纠正。
目前,山北村委会擅自建造的灵堂已被叫停,有关部门已着手调查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