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陈英)“我有一处房产出租,我应该在什么时候去交税?”今年1月1日起,江苏省开始实施《江苏省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暂行办法》,据悉这是江苏省首次对个人出租房屋税收作出的新规,新规实行一段时间以来,税务部门在工作中发现,还是有不少市民对此新办法不太了解。今天快报邀请了两位地税专家做客“生活南京.com”(www.lifenanjing.com.cn),为读者在线解读《暂行办法》。今天下午13:30—14:30,对于《暂行办法》有疑惑,或者想更多了解其它房产税政的读者,可以登录www.lifenanjing.com.cn,与地税专家在线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