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后悔啊,一个电话不但让我撞死了人,赔了48万还要承担刑事责任,这世上要是有后悔药就好了。”王某一想起自己开车时打电话,结果车子冲到路边,撞倒了一男一女,就追悔莫及。
昨天上午,鼓楼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在此之前,经法院和相关部门调解,王某因过错已赔偿死者家属46万元,赔偿伤者2万元。
埋头打电话撞倒路边人
32岁的王某在南京一家公司任职。去年12月30日晚10时许,王某驾驶一辆普通中型客车,沿南京市北圩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金碧辉煌酒店附近时,他突然想到要找个朋友说件事。于是尽管在开着车,他还是掏出手机埋头拨打电话。
殊不知,这一埋头给他带来无穷痛苦———因疏于对道路的观察,导致行驶中的车辆冲向路边,将正在路边行走的赵女士和陈先生撞倒在地,刹那间,赵女士一动不动倒在血泊中,而陈先生痛苦地在地上挣扎呻吟……
这突如其来的惨状让王某惊呆了,随即他左顾右盼见路上没有什么人,于是闯了大祸的他居然玩起了小聪明,“反正天黑没人发现”,立刻心存侥幸驾车逃离了现场。
事故发生后,经过的路人发现惨祸,立即拨打电话报警,被撞倒的赵女士和陈先生被送往医院救治,但赵女士终因伤势过重而不治身亡。
自首后被判赔48万元
次日凌晨,经过几个小时激烈思想斗争的王某最终选择了投案自首。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2007年1月10日,王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事后经过交警部门的调解,王某赔偿了被害人赵女士家属各项损失46万元。刑事案件审理中,伤者陈先生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王某赔偿了陈先生医疗费等经济损失2万元。
法院作出上述一审判决后,听完法官的宣判后,王某只恨这世上没有后悔的药,仅因边开车边打手机就闯下了这么大的祸,自己赔了巨款又判刑。
该案审结后,鼓楼区法院一法官对此颇有感触:边开车边接打电话这一错误行为屡禁不绝,不出事谁也不在乎这点“小节”,但一旦酿成事故则后悔晚矣。王某的教训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据相关部门的测试调查数据显示,人在开车打手机时遇到的潜在危险,与人醉酒后驾车存在的潜在危险是同等的,但愿所有的驾车人都能以本案为戒,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避免发生那些本不应该发生的悲剧。
通讯员 李自庆
快报记者 宗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