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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4 月 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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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突发事件3小时内须上报
陈英
快报讯(记者 陈英)发生了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立即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最迟不得超过3小时!日前,南京市委、市政府联合发出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通知中规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公共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其信息要实行分级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区县党委、政府,市有关部门要立即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最迟不得超过3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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