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下午,在众多记者注视下,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副局长甘旭杰代表州公安局郑重表示:“向祝军同志表示真诚的歉意!”米泉市公安局局长张粤随后说:“对祝军同志的错误收审和羁押表示万分的歉意,请你原谅!”
1990年,26岁的祝军涉嫌杀人被拘留,在米泉看守所被羁押4年多后,因证据不足获释。2006年秋天,真正的犯罪嫌疑人在宁夏落网,被判处死缓。
被疑杀人无奈招供
祝军曾是米泉广播电视局广告部出色的业务员,开理发店的李建红是祝军当时的女朋友,但因双方家长干预,两人于1990年友好分手。
1990年10月22日,祝军的朋友说建红有事找他。吃过晚饭,祝军便去理发店。23日凌晨零时30分,祝军回到家中。23日上午,民警找到正在上班的祝军,请他去“协助调查”。
当日凌晨,米泉招商市场发生一起血案,被害人正是李建红。她被杀害后,还惨遭焚尸灭迹。祝军被当作“重大杀人案犯罪嫌疑人”。
1991年2月2日,米泉县人民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祝军决定。祝军日前回忆说:“没办法,我实在受不了了,只有先招。”
1994年10月,对祝军羁押4年之后,公安部门因证据不足,对他实施了取保候审。1995年6月,公安部门解除了取保候审,31岁的祝军终于恢复了人身自由。
17年过后真凶落网
然而,富有戏剧性的局面出现了:2005年3月,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开发区一居民向警方报案称:当地居民丁某曾于1990年10月23日,在新疆米泉将“丽丽理发店”的女店主强奸后杀害。2006年初,米泉民警远赴宁夏,将上述杀人案的真正元凶丁某和马某押解回新疆。
据丁某和马某交代,当年案发后,他们逃回了宁夏老家。马某回乡当了一段时间老师后,又到北京、新疆等地打工。2005年,由于丁某和哥哥发生争执,哥哥一怒之下,将他在新疆的犯罪事实向警方告发。
2006年,昌吉中级法院判处丁某和马某死刑,缓期2年执行。 据新华社专稿
今年4月3日,在公安部门举行的公开道歉会上,祝军久久没有说出话来……
祝军的父亲祝洪芳说,祝军被释放后,曾获得1万多元的补发工资。但祝军及其家人对此难以接受:4年的人身自由被剥夺,17年来忍受精神煎熬,应得到更为合理的经济赔偿。
但昌吉警方解释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法)溯及力和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案范围问题的批复》之规定,国家赔偿法不溯及以往,该案发生在1994年12月31日之前,不适用国家赔偿法。”
蒙冤17年
换来1万多元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