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7版:股市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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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4 月 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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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应设机构管理信息披露
徐方逸
  为指导沪市上市公司建立健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质量,上海证券交易所今日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

  《指引》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建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作为信息披露常设机构,并由其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该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作为第一责任人,由董秘负责具体协调。

  快报记者 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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