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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4 月 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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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赢与师傅杨志刚的“诽谤案”
郭德纲 造谣判无罪
李谷
  “都9点了,这原告怎么还不敢来呢?”昨日上午9时,郭德纲边走向被告席,边摊开双手,向在场记者们大声说道。看上去,他对打赢与师傅杨志刚的诽谤案信心十足。半小时后,北京大兴法院一审判决,虽然郭德纲在《我叫郭德纲》一文中虚构了杨志刚“用公款装修房子、和女同事同居”等事实,但现在的证据不足以证明郭德纲的行为达到了情节严重的地步,因此不构成诽谤罪。

  快报记者 李谷

  官司源于师徒“对骂”

  昨日,北京大兴法院首次进行网上庭审直播,杨志刚、郭德纲这对师徒结怨于“对骂”。杨志刚退休前担任天津红桥区文化馆馆长,郭德纲曾与其一同在该文化馆工作。退休后,杨志刚接受采访时披露,郭德纲在文化馆工作期间,曾模仿领导签字报销个人费用近1万元。2006年3月7日,郭德纲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了一篇名为《我叫郭德纲》的文章,文中称杨志刚用公款装修自己的房子以及与女同事同居。

  虚构事实但“情节不严重”

  昨日上午9时左右,北京大兴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经查郭德纲在网络上发表文章,在文章中虚构了时任区文化馆馆长的杨志刚用公款装修自己的房屋及与女同事同居的事实,但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郭德纲的上述行为达到了严重(程度)。故被告郭德纲的行为不构成诽谤罪”。据此,法院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郭德纲无罪;二、驳回自诉人杨志刚对被告人郭德纲附带提起的民事诉讼。

  原告杨志刚昨日没有出庭,郭德纲和代理律师都来了。由于刚刚经历了“虚假代言”事件,尚未开庭之前,郭德纲就成为众多媒体关注的焦点,还有一位“钢丝”带病到场旁听。

  郭德纲得意调侃师傅

  听到判决,郭德纲显得心情大好。被问到如何看待判决中认定他虚构杨志刚用公款装修房子、与女同事同居等内容,郭德纲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大笑着说:“不是都从网上弄下去了嘛,以后准备出书。”

  这样做,他就不怕再次当被告吗?郭德纲表示:“不会,法院不都认定我无罪了嘛。”记者追问他是否觉得证据不足救了他,他狡猾地表态:“我相信法律。”对于杨志刚会不会上诉,郭德纲称:“这是他的问题了,他连法院都不信任,那还相信谁?”

  赢了官司却输了道德

  “郭德纲诽谤师傅案”曾经炒得沸沸扬扬,昔日师徒因此怒目相向。炮轰郭德纲的网友认为郭德纲成名就忘本,而众多“钢丝”则力挺郭德纲,认为是杨志刚借机炒作。

  就在法院刚刚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后不久,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晓原就在自己的博客中撰写了一篇题为《郭德纲赢了官司,却输了“道德”》的博文。刘晓原律师认为,法院已经认定了郭德纲部分言论存在虚构,虽然因“情节不够严重”而赢了官司,但从道德层面来看,郭德纲虚构事实对自己原来的老师加以攻击,“不能不说郭德纲已经忘记了社会道德”。刘晓原律师还补充说,诽谤罪名一旦成立,可以判处被告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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