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方市兴 记者 尹晓波)房产中介有多不规范?每天都有人投诉他们。昨天南京市房产局通报了今年3月份受理的房产中介的投诉数量,一个月共有30起投诉案件,中介平均每天都要被投诉一次。
“造成投诉的主要原因是房屋买卖当事人法律意识较淡薄,为了尽快达成交易,甚至迁就某些合同条款。”南京市房产局产权市场处人士说,这30起投诉的问题主要集中在5个方面。一是违约金没有注明偿还时间;二是产权过户前就付清购房款;三是交易未完成就付清中介费;四是在使用合同本上,一些房产中介公司仍采用自制合同;五是中介信用缺失。
[风险提示]
提示1:资金风险
在二手房网上交易没有全面推行之前,建议不愿意进行资金托管的交易当事人自行支付交易资金的,应当在订立买卖合同时,明确交易金额、数量、支付条件、支付方式等条款。
提示2:合同风险
签约要审慎阅读房地产经纪合同各项条款。交易当事人不要轻信某些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的口头承诺,要把所有的约定落实为书面合同条款。
提示3:交易风险
建议交易当事人在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房屋卖买时,应当对拟委托的房地产机构的办公场所做必要的实地考察,并向有关部门咨询该机构的信誉和有无不良记录后再与其签订委托合同。
提示4:交易知情权
建议交易双方要面对面地签约,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有义务如实披露成交价格等信息,卖方不要轻易地将房屋的处置权委托给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